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投档成绩) 历史学科类: 服装与服饰设计 446.8 视觉传达设计 448 环境设计 447.5 美术学 450.6 音乐学66.4 物理学科类: 服装与服饰设计 429.4 视觉传达设计 423.6 环境设计 421.6 美术学 420.4
黑龙江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综合分) 艺文406.5、艺理416 我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山西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 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综合分):413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山东省艺术(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投档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548.15 视觉传达设计:563.05 环境设计:555.3 美术学:551.75
录取办法 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进档考生中,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