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学校代码:10066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进入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行列,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二、专业介绍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培养模式: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实行“3+1”教学模式,前三年在学校完成学习,第四年到企业实习基地完成实训环节。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艺术与民航服务理论知识和能力,能够在民用航空领域从事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民用航空服务礼仪、简明中国民航发展史、民航服务英语、民用航空航线&CIQ、民用航空服务与操作、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中国主要旅游客源国与目的地国概况、民用航空客舱服务模拟、民用航空地面服务与管理、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民用航空地面服务模拟、民航服务心理与实务。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以从事航空服务专业的设计、组织,在国内各大机场、国内外各大航空公司、地方航空公司、民营航空公司等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招生计划
具体分省招生计划请以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四、报名条件
1.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艺术类专业报考政策。
2.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按考生所在省份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或联考报名条件参加考试并合格。
3.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报考除须参加所在省份该专业所对应的统考或联考考试并合格,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2)男生净身高174-184cm,女生净身高164-174cm。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4.8。
(3)五官端正,面部、颈部、四肢及其它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
(4)无色盲、色弱;无“X”“O”形腿;嗅觉、听力正常。
注:以上条件按高考体格检查表执行,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要求不允许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五、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1.我校只录取通过省级统(联)考、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成绩计算规则详见各省相关政策。
3.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在满足该专业身体条件等要求下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0.6+(省级统联考成绩/省级统联考总分)*750*0.4。
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外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4.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六、其他规定和说明
1.新生凭省级统(联)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请考生妥善保存。
2.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进行专门调查。一经查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依规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3.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简章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未涉及到的有关政策按教育部或各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政策执行。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22-9678
招生信息网:http://zb.tut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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