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通过 “学校自主测试,综合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更好地为全省经济建设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刘启华 史明清
副组长:刘晓魁 付爱斌 刘登魁
成 员:刘国庆 邓灶福 何 忠 刘羽平 罗 欣 黄中培 郑新忠 谢 勇 柳 琼 刘红梅 刘 林 阳年生 何代进 刘晓峰 刘爱民 单武雄 陈曙全
2、现场工作总指挥:刘晓魁
主要负责协调、督促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每一个流程的工作;负责工作运转中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突发问题以及其他具体事项。
3、考务安排组
组 长:邓灶福 副组长:何 忠
成 员:黄建科 李程勇
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正、副书记
教务处负责文化考试(笔试)和技能测试(面试)考务工作,含笔试面试命题、制卷及保密、笔试面试组考、阅卷以及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计汇总。
学工部负责考场卫生和考场布置,心理素质测试考题制卷,面试现场志愿者的组织与管理。
4、财务收费组
组 长:刘羽平
成 员:赵海波
负责按标准收取单招考试费及办理预录取手续确认等工作。
5、咨询接待组
组 长:柳 琼
成 员: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
负责单招现场的秩序引导和设立志愿者咨询服务点。引导考生进入考场前测量体温,督促考生在校内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6、宣传录取组
组 长:刘国庆
成 员:易 波 李燕红
负责接待来校、来电、来函咨询的考生及家长,反馈咨询信息,统计汇总单招报名情况,负责笔试考场分配,电话联系入围考生进行预录取确认,公布预录取结果,上报学院单招预录取情况并到省考试院进行单招录取备案,组织打印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7、特长测试组
组 长:陈曙全
成 员:张 珊 杨 林 邓 明
负责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和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现场面试测试和成绩排序。
8、信息技术组
组 长:黄中培
成 员:陶甲寅
负责单招现场工作场地网络维护、设备正常运转及安全管理,保证网络畅通和技术支持。考场监控的维护与管理。
9、安全保卫组
组 长:谢 勇
成 员:陈小勤
负责对考场进行封闭管理,维持单招现场安全及交通秩序等。
10、后勤保障及疫情防控组
组 长:郑新忠
成 员:罗海亮
负责单招现场工作场地水电的正常供应、环境卫生清洁和全院卫生保洁工作等。在辖区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进校考生体温测量,加强对涉考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11、监察督导组
组 长:罗 欣
成 员:徐 睿
负责监督检查招生政策规定及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对单招考试及录取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三、招生对象及考生类别划分
1、单独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社会人员)的考生。
2、根据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要求,报考我院的单招考生分为A、B、C、D四类。
A类:具有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B类:取得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届中职(技)毕业生。
C类:无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高中毕业考生和应往届中职(技)毕业生。
D类: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等社会人员,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人员须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考试时统一交招生就业处李老师。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标“★”专业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班。
(上述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按湖南省发改委2021年度专业代码对应的核定标准执行)
2.招生计划:2500人(含社会人员计划450人)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3月8日—3月16日。
2、报名方式:全省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办法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内容为准。
3、每个考生可填报我院两个专业。
4、单招考试费80元,根据省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已报名我院的考生可通过关注“湖南生物机电职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完成缴费,并于考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提示自主打印准考证。考试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等考生自理。
六、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分为文化考试(以下称笔试)和技能测试(以下称面试)两部分。
1、A类考生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折算后划定分数线。
2、B类、C类考生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折算后划定分数线。
3、D类考生直接根据面试成绩划定分数线。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和具备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必须先经过专业老师测试后再参加笔试或面试。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5、考试科目:采取笔试+面试的模式
(1)笔试:笔试依据国家高中语文、数学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采用一套试题(不区分考生类别),测试时间2小时,总分200分。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与逻辑知识、科学常识与人文知识、数学应用能力。
(2)面试:面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适应性、职业发展潜能、专业实践技能、专业基础知识、心理素质测试、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创新思维等内容,总分为100分。
4、考试时间:
笔试:3月20日上午9:00-11:00(仅B类、C 类考生)
面试:3月20日下午1:00-5:00(全体考生)
5、考试地点: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东湖校区。
6、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七、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评价,通过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
1、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综合考量划定录取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技能成绩依次排序。各类别考生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按照国家职教改革有关精神,适当提高中职毕业生的录取率。
2、学院种子生产与经营、休闲农业、旅游管理、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动物药学、水产养殖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食品加工技术、食品检测技术、畜牧兽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农村经营管理18个专业按考生志愿单独划线录取。其他专业统一划线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转专业。
3、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4、关于技能竞赛就读相应专业大类的学院政策,国家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免试录取,省级二、三等奖获得者参加考试后优先录取,地市级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总分基础上分别加30分、20分、10分参与录取排队。国家技能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免除三年学费。
5、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按上级规定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考生可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和考生号登录查询。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公布时间内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八、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其他要求
1、根据湖南省高考相关规定和辖区卫生疾控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单招考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请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并在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其他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同为国家任务统招生。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与录取。
4、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单招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学。
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者(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
十、本方案由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