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探索中高职衔接的有效途径,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参加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为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考试改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确保高职单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三、组织保障
1.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3.实施回避原则,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高职单招考务和录取工作。
4.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高职单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5.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为副组长的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6.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高职单招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试卷领取及保管、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统分等工作。
7.学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1.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2.考生必须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
3.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和加工制造类中职毕业生只能报考铁道机车、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铁道工程技术、高铁综合维修技术等9个理工类专业;普通高中文科毕业生、财经商贸类和旅游服务一类中职毕业生只能报考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会计、保险、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社区管理与服务等6个文管类专业。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铁道机车、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铁综合维修技术等9个专业要求考生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5.由于用人单位在选录铁道运输和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毕业生时女生比例一般不超过20%,并对身高有一定要求,建议158cm以下的女生和165cm以下的男生慎报铁道运输和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4日8:00-3月14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在志愿栏填报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招生代码5183)。
(二)学校确认
1.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后于3月17日8:00—3月20日18:00登录我院网站(www.scvir.com)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缴纳考试费130元。每名考生可顺序填报3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未按规定填报专业志愿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2.考生报名完成后打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并签名。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纸质报名表。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基础信息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3月27日9:00-11:30,文化考试。
2.3月27日13:30-17:30,综合测试。
(二)考试地点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
(三)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总分300分)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100分,分普高类和中职类,由省统一命题。
2.综合测试(总分200分)
(1)普通高中类考生,由学院组织对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2)中职类考生,由学院组织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动手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观察力和注意力等职业综合能力。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1.考生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总成绩为录取唯一依据,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综合测试的考生以及文化考试或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2.根据参考考生人数、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普通高中文科毕业生、加工制造类中职毕业生、财经商贸类和旅游服务一类中职毕业生等四类考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分类录取比例不超过参考考生人数的90%。
3.在成绩上线的考生中,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线上考生根据考分从高到低录取到计划未录满额的同类别专业。
(二)录取控制线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分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1年4月6日-4月10日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放弃录取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5日内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四)免试申请
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文化考试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可在我院网站下载)。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考生应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各专业对身体的相关要求认真比对,不符合要求的同学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如实向学院反映。我院将在开学后对录取考生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如考生对我院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28-68939874)。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纪检监察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
(五)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六)凡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违规的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七)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八)时间安排
1.2021年3月4日前,招生宣传。
2.2021年3月4日8:00—3月14日18: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
3.2021年3月17日8:00—3月20日18:00,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登录我院官网填报专业志愿,缴纳考试费130元。
4.2021年3月23日,在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5.2021年3月26日9:30—16:30,考生到学院交验相关材料,签《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准考证。提交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提供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6.2021年3月27日上午9:00-11:30,考生参加文化考试。
7.2021年3月27日13:30-17:30,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综合测试。
8.2021年3月30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9.2021年3月31日9:00-16:00,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到学院纪检监察室登记查分。
10.2021年4月6日-4月10日,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11.2021年4月12日12:00前,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高职单招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
咨询电话:028-68939880 028-68939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