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是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74年创办的海口业余大学,历经海口职业大学、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发展阶段,具有48年办学历史。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学校校园占地1800亩,建筑面积110余万平方米;总投资逾30亿元。教学设备设施齐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图书馆馆藏丰富,馆藏纸质图书157.5万余册,电子图书190万余册;文化体育设施齐全,生活设施完善,为理想的求学胜地。先后获评“全国首批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海南省文明单位”、“海南省文明校园”、“海南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和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等;获评新华网“2021年度全国创业型大学示范校”、央视国际在线“2021年度创新创业典范高校”,也是全国唯一一家两网同评高校。
学校下设中广天择传媒学院、南海音乐学院、雅和人居工程学院、南海艺术与科技学院(与华闻文创学院合署办学)、南海电影学院、新丝路时尚体育学院、德行智华会计学院、聚星数字经济学院、南海美术学院、东方外贸外语学院、腾竞依智网络学院、时代旅航管理学院、营创国际商学院(与创新创业学院合署办公)、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及公共外语教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等2个教学部;开设57个本科专业和30个专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经济学等6大学科门类。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000余人。2012年5月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欢迎广大学子踊跃报考。
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分别符合高职对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相应类别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请报考。(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
完成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相关科目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报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考试的学生。
2.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8:00至2月28日17:30。
2.报名地点:海口经济学院(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到本校申请报名)。
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考生到我校提交报名材料,并填写《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附件1);接受我校对所提交材料的审核,领取报考卡,并配合我校现场采集本人身份证信息及拍摄电子照片。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应届考生提供毕业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2)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3)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需提交:海南户口簿、学历证明(网上可查询学历的可自行打印并提供查询网址)。(4)申请免文化课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交: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役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交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内页应有失业登记记录;农民工需提交:农村区域户籍(或证明,见附件3)、务工劳动合同或从业证明(非农产业,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需提交: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5)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6)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7)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还需提交: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通过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可晋升但还未晋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提供:获奖证书和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的有关证明材料;获得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提供: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在我校报名现场提交,经报名点审核后,原件由考生带回,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
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要充分了解拟报考的我校及专业有关情况,审慎选择专业。采集身份证信息、绑定我校的报考卡后,不予更改报考院校。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3.考生在填报高职分类招生类别时,要根据本人实际和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选择填报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或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的相应专业。
4.考生仅可选报2个相近专业。凭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5.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应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考生所填写的毕业学校等信息必须使用规范名称,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近照等重要信息。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所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填写和缴费等事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7.考生因参加2022年年全国普通高考、省外高职对口单招等各类招生考试报名,造成重复报名或录取,无法通过录取数据审核并不能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招生专业
考试实施
(一)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高职对口单招考试采取“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课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课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
文化课考试设1门必考科目和2门选考科目。选考科目具体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2门选考科目。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以上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详见下表:
语文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两科选考科目采取合场、合卷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为90分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四辅群体,免予文化课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具体由招生院校结合专业培养需要,自主命题、自主组织实施考核,满分150分。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到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三)成绩公布5月15日前由省考试局统一向考生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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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省教育厅审核、招生院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一)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考生。(二)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并且可晋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考生。(三)获得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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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
一、高职对口单招补招生
高职对口单招补招生入学可享受10000元(入学、毕业各5000元)的学费补助。
二、其他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据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经学院评审通过可以获得:
奖学金
成杰奖学金:15000元/人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人
学校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
学校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
学校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学校单项奖学金:500元/人
助学金
学校爱心助学金:4000元/人
国家一档助学金:3800元/人
国家二档助学金:2800元/人
学校助学金:1500元/人
勤工俭学:学校每年为贫困学生提供大量勤工助学岗位
助学贷款:被录取新生可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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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
邮编:571127
总机:0898-65733552
传真:0898-65733552
招生热线:0898-65733733,65733702 ,65733707
就业热线:0898-65733700,65733705
附件:
1.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
2.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学历证明
3.农民工免文化课考试资格审查表
4.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联系电话:
0898- 65733733
0898- 65733707
0898- 65733702
海口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
附件1
2022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报名考生提交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
附件2
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学历证明
附件3
2022年海南高职对口单招农民工免文化课考试资格审查表
附件4
2022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说明:
1.招生院校需根据鉴定单位的意见对考生做出“合格,同意报考”或“不合格,不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请考生双面打印。
附件5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报名图像应使用报名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报名年度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数字化图像文件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6
2022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总表
附件7
2022年海南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资格审查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