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 2021 年高职院校面向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 2021 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三)招生计划:原则上按专业分别以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 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 2021 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单独招生的专业类别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 2021 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1年3月22日8:00至24日17:00期间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mypt.edu.cn/,点击“9+3”单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
1. 资格审查。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1年4月3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2. 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上“9+3”单招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前请认真阅读网上交费须知),交费金额130元/生,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16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完成缴费的考生于考试前两天在网上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9+3”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面试”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 分)+面试(150 分),总分 300 分。
(二)考试内容
1.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 150 分,其中德育 60 分、语文 60 分、数学 30 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 面试
学校按照面试要点对考生进行面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四)考试地点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具体地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9+3”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考生应严格遵守学院的疫情防控要求。凭健康码测量体温进入校园考试。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地区、大小凉山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面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 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同分且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分数相同,则按德育、语文、数学顺序的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 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3日至2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 5 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我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院校不具可比性。
3.成绩查询:4月19日考生在学校招生处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4. 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则应在公示期间本人持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处(行政楼207)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不再补录。
5.“9+3”高职单招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21年8月与统招考生一同寄发。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 “9+3”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对在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4.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 新生报到和复查。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超过报到时间15天)未报到且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考生凭缴费发票到“9+3”学校报销)。
2. “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3.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学生在读期间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
4.本章程最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解释权归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九、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邮政编码:621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6- 2202104 2202113
监督电话:0816-2202257
学校网址:http://www.myp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my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