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和四川省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的精神,为确保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三、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在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高职单招过程中,凡属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一律经由学院高职单招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院教学管理与质量处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负责考生文化考试和各类测试。考试、阅卷、测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高考程序进行,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单招工作万无一失。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对高职单招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实行“招考分离”。
四、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考生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3月14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3月20日18:00,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ybzy.cn/),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1.普高类考生:可在42个专业中填报3个专业志愿。
2.中职类考生:可在智能制造电子类、建筑类、生化农林类、文管类中选择一个大类,并在该大类中选择3个专业志愿填报。
3. 艺体测试考生:可在42个专业中填报3个专业志愿。
(三)资格审核
时间:3月26日10:00~16:00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带好二代身份证原件。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形式: 3月27日
1.文化考试笔试: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2021年3月27日13:00-18:00。
(二)考试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技能综合测试由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命制。
1.普高类考生
文化考试(闭卷,分值300分)+综合素质测试(闭卷,分值200分),总分500分。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人文素养、文字表达、职业倾向等。
2.中职类考生
文化考试(闭卷,分值300分)+技能考试(现场测试,分值200分),总分500分。
技能考试依据学院公布的《2021年高职单招智能制造电子类、建筑类、生化农林类、文管类技能考试大纲》,在专业志愿所属大类中任选一个技能项目考试,考试大纲在学院官网公布。
3. 艺体测试考生
文化考试(闭卷,分值300分)+艺体特长测试(现场测试,分值200分),总分500分。
艺体特长测试依据学院公布的《2021年高职单招艺体特长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测试大纲》进行。考生自备服装、道具、乐器、伴奏带、美术画具等,学院提供体育类测试需用的球类、田径等器材。
(四)免试入学办理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办理。申请免试入学考生应参加学院高职单招考试。
八、录取
(一)普高类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普高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成绩90%以上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再按照总分500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按四川省招考委文件,学院单招普高招生计划1000名,若参考考生人数不足则按参考人数90%比例录取,余额计划调整到中职类录取。
(二)中职类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中职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成绩90%以上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再按照总分500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按四川省招考委文件,学院单招中职招生计划2400名,若参考考生人数不足则按参考人数90%比例录取,余额计划调整到普高类录取。
(三)艺体特长类考生的录取办法
艺体特长考生按照考生文化成绩90%以上划定最低控制线,艺体特长测试成绩达190分及以上者,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完成录取计划,其余考生按类别进入普高和中职考生序列,按该序列进行排序备录取。若艺体考生艺体测试成绩达标者少于计划,招生计划可以不录满或不予录取。拟录名单报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艺体特长生录取就读以后必须按运动训练队和艺术团的统一要求参加训练活动,否则取消注册资格。
(四)其他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尽量考虑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根据学院办学情况依次考虑考生第二、第三志愿。若录取中出现录取分数线上同分,则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有缺考或者有一类成绩为零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时间待定),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3.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学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4.考生若放弃录取资格,应在4月6日9:00-11:30提出申请,由本人和家长签字,附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学院办公楼205办公室或将资料发传真至0831-8275466。
九、时间安排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高职单招录取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进行复审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根据实时疫情形势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高职单招考试疫情防控措施。
十二、本章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新村74号
邮政编码:644003
招生咨询电话:0831-8275466、8274290、8274690
纪检监督电话:0831-8274328
传真:0831-8275466 学院网址:http://www.yb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