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及录取模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招生代码:6281)。
第三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省会郑州市,占地843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阶梯教室、理实一体化教室等;建有计算机校园网、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中心等现代化设施等;校园内实现了5G网络全覆盖,教室和宿舍冬有暖气、夏有空调,并全部安装了智能门锁;图书馆设计先进、功能完备,现有藏书114.9万册,开通了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维普中文科技期刊镜像站、中国专利数据库等多个电子资源站点,为广大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目前有在校生22000余人。
第七条 实训条件:学校按照专业集群发展的整体规划,先后成立创新创业仿真综合实训中心、河南省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分园、计算机公共实训中心、陶艺研究所、数字语音实训中心、信息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实训中心、财经校企共享实训中心、物联网技术实训中心、多模态外语实训中心、空中乘务实训中心、文化创意实训中心、BIM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实训中心、数智化财务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等14个实训中心,建设了涵盖学校所有专业的实训室共计129间;学校还将4号教学楼打造成理实一体教学示范区,建设有理实一体化教室93间。
第八条 师资队伍:学校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管理学(会计)教学团队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电子商务教学团队为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另有省级教学团队7支。现有教授、副教授190余人,国家级教育专家、省级教育专家、省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55人。
第九条 就业安置:学校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每年就业率均在99%以上。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第十条 学校荣誉: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百余项。学校先后被批准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河南省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单位等。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入选河南省“双高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章 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
组 长:姚 勇 王新庆
副组长:郭 媛 郭国侠
成 员:康 勇 高庆新 袁 泓 周 勇 侯丽平 刘学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就业招生处。
主 任:郭 媛(兼)
副主任:朱东洋
成 员:温晓明 王建强 柴瑞帅 王仲英 李 博 陈晓刚
白 石 许庆建 侯小坤 刘 彧 王丽丽 王军华
王君华 刘凯燕 刘丽萍 谢 群 段秋月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1.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提高单独考试录取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2.部门分工:就业招生处负责招生考试方案和录取方案制定、招生宣传及信息采集、录取等相关工作协调;教务处负责考试课程大纲和样卷制定、试卷命制、试卷评阅、分数登录、分数核查等相关考试考务工作;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录取学生学籍注册等工作;现代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各种信息采集网络工作;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第十二条 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报名、考试、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2021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1年43个专业(或方向)进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1000人。
各专业招收无学业成绩人员的计划为专业总计划的5%。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考生需在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十六条 评价办法
1.有学业成绩的普通类、艺术类考生
文化素质评价 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折算。将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等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后相加即为文化素质评价成绩,折合后满分300分。折算办法如下:
A等级折算为50分,B等级折算为40分,C等级折算为30分,D等级不折算计分。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各科目等级折分1分计1分,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等级折分1分计0.4分。
职业适应能力评价 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总分1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上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基本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等内容。
艺术类考生、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加试专业技能面试。
2.无学业成绩的普通类、艺术类考生
文化素质评价 文化素质评价(总分1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笔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化课基础知识,其中语文70分,数学40分,英语40分。
职业适应能力评价 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总分1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上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基本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等内容。
艺术类考生、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加试专业技能面试。
3.中职(职高)考生
文化素质评价 文化素质评价(总分1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笔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化课基础知识,语文70分,数学40分,英语40分。
专业技能评价 专业技能评价(总分1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上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操作基本技能、专业职业综合素养等内容。
第十七条
考试地点: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58号)
考核科目及安排:
第十八条 打印准考证:凡是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1年4月15日(8:00-18: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njmxy.cn)进行缴纳考务费,并在线打印准考证。
第十九条 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但入校后不得调整专业。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
1.免试录取
▲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4月7日-9日(每天9:00至17:00)前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学校招生咨询处(学校南大门西侧),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2.降低标准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
▲具有“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
▲具有当年艺术考试音乐(器乐、声乐)专业成绩过本科B段者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4月7日-9日(每天9:00至17:00)前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学校招生咨询处(学校南大门西侧),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在原考分基础上上浮90%进行排序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3.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50%+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
按照公布的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去除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免试考生所占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艺术类或空乘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4.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适应能力评价
按照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专业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艺术类或空乘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5.中职(职高)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技能评价
按照公布的对口类专业招生计划(去除免试录取考生所占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择优进行录取。
第五章 奖(助)学金设置与学费
第二十条 单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享有相同待遇。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明细见下表,住宿费每年800元。代收教材费每年500元(艺术类每年600元),代收教材费根据实际用书情况,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本年度教材费。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学校地址、咨询热线
第二十三条 学校网址:http://www.hnjmxy.cn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地址: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58号(龙子湖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第二十五条 来校乘车路线
公交路线:(1)乘BRT(市内快速公交)到中州大道农业东路,乘坐公交166路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站下车;(2)在紫荆山乘坐公交K115路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站下车;(3)乘火车到郑州火车站或郑州火车东站(高铁站)转乘地铁1号线至文苑北路站,转乘115路公交车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下车。
自驾路线:京港澳高速郑东新区站下高速—沿郑州方向(郑开金水东路)—到博学路向右拐一直行到龙子湖北路右拐—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东南门或南门。
第二十六条 咨询电话
0371-86601950 86601951 86601952 86601003 866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