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的通知》(教学 [2021]1号) 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 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号) 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 第五条办学性质: 第六条办学类型:
第七条办学层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郑州科技学院
民办
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 12746
第九条办学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
第十条学校简介: 郑州科技学院创建于1988年,2001年实施专科学 历教育,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接受并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 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建校三十多年来,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15万余名高素
质的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 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构建了"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综合素质 证"三证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目前,学校有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信息工程、土木建筑工程、车 辆与交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财经、外国语、艺术、音乐、舞蹈、体育、马克思主义、基础部等17个二级学院(部) .学校坚持把自身发展放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去思考,按照"强化优势、突出特色、示 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合理布局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经 济、管理、艺术、文学、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努力建设高 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
学校在校生3.5万余人,总建筑面积60多万平方米,纸质图书近300 万册,电子图书82万多种.学校科研成果丰硕,科技创新卓有成效,围绕 培养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实际,不断加大实践平台建设的投入力 度,搭建了由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科教中心、众创中心组成的四大 实践平台.目前,学校拥有各类实验室170 余个,实训车间12个.
学校与郑州航空港区、郑州经开区等地方政府及郑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在人才培训、科研服务等领域建立合作关系。先后在宇 通客车、三全食品、中联重科等160余家知名企业建立了实习基地,开办 了“中联重科班"“赛腾工程师班""JAVA/PHP 工程师"等70个订单培养 班,构建了"企业课程进校园""企业讲师进课堂"的协同育人模式.学 校被评为"郑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示范单位"。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河南 日报》、教育部门户网站、人民网、中国网等网站及河南电视台等多家媒 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进行了全面报道。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大中专毕业 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单位""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全国美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优秀民办学 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做好我校单独考 试招生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考试期间的传 播、蔓延,保障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 考试秩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疫情防控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校成立 单招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安排单招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 工作。
(一) 预防措施
1.做好所有考生、工作人员的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工作,陪考人 员一律不得入内。
2.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没有佩戴口罩的人员一 律不准进入 校园和考场,学校准备一定数量的口罩,在体温测量处按需发放.
3.疫情期间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场人数为20人一个考场。
4.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空调.考前由后勤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将所 有考场窗户全部打开,确保通风.在考前和每一考试场次结束后,对考场 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5.由后勤部门安排医务人员在考试现场值班,对身体突然出现不适人员开展应急救助。
6.配备满足考场所需的洗手液和消毒液,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可以使用。
7.准备备用隔离考场,预防突发情况.
8.对全部考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 内。
( 二 ) 控制措施
1.在测量体温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人员,当事人需提供就 诊病历或核酸检测证明(阴性) ,如属于普通病因,则由专人护送至备用 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如不能提供病历或核酸检测证明(阴性) ,则不得入内。
2.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突然出现发热状况,则由专人护送至 备用隔离考场,医务人员到场处置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主考部门第一时 间上报应急工作小组,在应急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后续工作,及时将情况向上级考试管理部门汇报,必要时请求属地卫生部门协助.
3.考试全部结束后,要对整个考试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二条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下设 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考务工作办公室,成立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 作监督小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 究决定。
第十三条我校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 实施监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21年我校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以 省教厅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学费及住宿费.理工类14000元/年、文史类13000元/
年、艺术类16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最终价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 备案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 试报名的考生(含中职生) .
第十七条报名条件、办法和考试时间
(一) 凡是取得参加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
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 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单招.
(二) 请考生在2021年4月7日9时~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 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 //pzwb.heao.gov.cn) 进行填报我校志愿,学校 代码: 6180.
(三) 考试时间: 2021 年4月18日
(四) 考试地点: 郑州科技学院
第十八条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一) 考核科目
考核科目为文化基础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两科。其中文化基础素质内 容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内容;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认识、 分析、处理事物的能力(音乐、美术、体育类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
(二) 考核办法
1.文化基础素质总分1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职业技能考核总分150 分,考试时间150 分钟,采用笔试(音乐、美术、体育、空中乘务类考生除外) 的方式进行考核.
3.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空中乘务类考生专业测试总分150分. 音乐类考生考试时间6分钟/生,声乐、器乐、舞蹈三项,考生任选其中一 项展示;美术类考生考试时间150 分钟,素描(人物头像) 、色彩(静 物) 两门任选其一;体育类身体素质必考项目+专项技术考试项目;空中 乘务类考核形体观察,语言表达.
(三) 音乐、美术、体育、空中乘务类考生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1.音乐类
(1) 以声乐为主考项的考生: 现场背谱演唱时长6分钟以内的歌曲一 首(曲目自选,美声、民族、通俗歌曲均可) ,自带钢琴伴奏、音乐伴奏 或现场教师伴奏(如需现场伴奏的考生自备歌曲乐谱,简谱、五线谱均 可) ;
(2) 以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 现场演奏时长6分钟以内的作品一首(曲目自选) ,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需自备;
(3) 以舞蹈为主考项的考生: 现场表演时长6分钟以内的舞蹈作品一 个(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国标舞、街舞等均可) , 自 备舞蹈伴奏音乐。
2.美术类
(1) 画架、画板、颜料等工具材料自备;
(2) 考场座号由考生随机抽取;
(3)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内 不得交卷。
3.体育类
(1)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必考项目) 10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男生2公斤、女生1公斤)
(2)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与内容(任选一项)
田径: 200 米(男、女) 、400 米(男、女) 、1500 米(男、女) 、 跳高(男、女) 、跳远(男、女) 、三级跳远(男) 、标枪(男、女) 、铅球(男、女) ;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体操、武术.
(3) 内容
田径: 参照国家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足球: 正脚背颠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定位球踢准;篮球: 助跑 摸高、一分钟投篮、往返运球投篮。
4.空中乘务类
(1) 体检
体检需在三级甲等医院或者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报告》考核 时交考官。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血糖、血型、凝血四项、传染病四项、 乙肝五项、尿常规、胸透、心电图、视力、身高、体重等。
(2) 形体观察
主要观察考生身体比例,五官轮廓、肢体协调情况等.
A.外观外貌: 身着正装,五官端正,身体匀称;大方文雅,活泼有礼,礼貌周到,神情自然,衣着得体.
B.行走表现: 无明显的"0" 型和"X”型腿,身体无明显瘢痕、胎 记、皮疹、体斑、纹身及色素异常.根据指令正确反映,灵活,协调性 好。
(3) 语言表达
考察学生的逻辑思维、普通话、及综合精神面貌等。文章朗读测试 方式: 现场准备3篇备选短文,由考生现场抽取其中1篇朗读,时间不超过一分钟。
测试标准: 普通话标准,表达流利顺畅,无错误,表达流畅、精神 饱满。
第六章 录取原则及新生资格复查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
(一) 根据考生由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类别 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 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考核成绩,按照数
学、语文、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二)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
室审批、备案.4月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 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21年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 其他学校;未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
(四)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五)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 够生活自理的残疾生,以及其他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要求。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 新生须按照我校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须携带以下 证件原件: 录取通知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二)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 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 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 其入学资格,考生电子档案退回招办.
第七章 毕业证书和奖助贷
第二十一条学校奖贷学金设置: 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 下奖励和资助措施: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 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 得到资助。
第二十二条毕业证书: 学生在校学习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 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 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将依法 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 行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 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 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 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学校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学院路1号
邮编: 450064
咨询电话: (0371)56150666 56150999
传真: 0371-56150888
郑州科技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