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专业大类对口,填报我校的1个专业志愿。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22日8:00到3月24日17:00通过学校网站(www.cdp.edu.cn)上的“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报名并填报志愿。
3.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于考试当日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到校参加考试。
4.报名考试费用130元/生,4月16日(9:00-17:00)统一到学校高新校区财务室现场缴纳。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我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1年4月3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1.测试形式:采用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
2.测试内容:四步触诊、新生儿无菌断脐结扎基本技能及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四)考试地点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青羊校区(成都市大石西路56号)
考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凭健康码测量体温进入校园参加考试。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地区、大小凉山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参考体检情况,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择优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依据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3.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有关事项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3日至27日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院校不具可比性。
3.4月19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教务处现场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4月23日至27日)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仅限工作时间9:00-17:00办理)。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1.3月22日(周一8:00)至3月24日(周三17:00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
2.3月29日(周一)至4月2日(周五),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申请免试3月30日(周二)前到学校教务处提交免试资料(含申请表),4月3日(周四)学校在网站上公示拟免试名单。
4.4月3日(周四)前学校在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
5.4月14日(周三)至4月16日(周五)考生在学校官网上9+3单招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6.4月16日(周五)9:00-17:00,审核通过考生到学校高新校区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并熟悉考场。
7.4月17日(周六)上午文化考试,下午技能考核。
8.4月19日(周一)考生在学校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9.4月19日(周一)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教务处现场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10.4月23日(周五)至27日(周二)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11.4月28日(周三)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校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9+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9+3”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4.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5.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6.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3.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4.本章程由我校负责解释。
九、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邮政编码:610041
咨询电话:028-85323653(兼传真) 028-85327933
咨询QQ群:592772970
监督电话:028-85323579
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cd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