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学校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优化育人环境,2022年学校将利用单独招生工作平台,首次面向全省进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一、报考条件
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在舞蹈、声乐、器乐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具有表演潜质或基本功扎实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总数80人。
三、报名及初审
(一)填写申请表:请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3月10日通过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专栏》网站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
网址:http://cvit.edu.cn。
(二)邮寄个人资料:考生须邮寄《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及录制的个人专业视频资料,所有报名资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1.视频制作规范:
⑴视频制作总体要求
①考生将所报考项目的个人表演视频录制成单个电子文件,仅限MP4格式,格式不符判为初审不合格。
②必须使用单机位正面拍摄同期声录制,不得进行后期加工。
③文件必须小于600M,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④视频影音电子文件命名规则:项目+考生姓名(例:大提琴张**),命名不规范判为初审不合格。
⑤要求影音清晰,能充分反映考生艺术水准,请寄送前确认格式符合、能正常打开,图像声音清晰,否则判为初审不合格。
⑥拍摄环境和服装不作具体要求。
⑵视频制作项目要求
①器乐类:按照所报项目考试内容要求演奏两首曲目。不得使用背景伴奏音乐,否则判为初审不合格。
②舞蹈类:按照所报项目完成A动作、B作品两部分视频录制。
A动作:
基本功单一动作展示(2分钟内,按照动作顺序做完全):
前、旁、后扳腿,下腰,横叉、竖叉;
女生四位转、点步翻身、踏步翻身、平转、倒踢紫金冠、大跳;
男生二位转、横飞燕、大跳。
技术技巧组合(2分钟内,背景音乐自定)。
B作品:表演一个符合报考类型的完整舞蹈作品。
舞蹈A动作和B作品必须摄制为同一视频文件。
舞蹈类一律使用MP3音乐伴奏。
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者声画不同步、以及无法播放的视频,均判为初审不合格。
2.资料邮寄要求:
将个人表演视频文件拷贝至U盘,U盘外用胶布粘贴个人信息标签(项目+考生姓名,例:大提琴张**),不接收光盘。
将视频连同纸质版申请表,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快递需注明“艺术特长生”字样。资料寄到时间限定为:2022年3月1日~10日,其他时间寄送造成遗失者责任自负。
邮寄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033电话:0431—84602660。
(三)资格初审
1.报名材料审查:
考生报名信息完整准确,照片和视频影音人物要清晰且一致,方可进入视频材料初审环节。
2.视频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视频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
四、艺术特长生单独招生报名
视频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3月登录学校网站填报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信息,并打印《准考证》。
(单独招生网上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为准)
五、专业考试
(一)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两证不全不能参加考试。
(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3月中下旬
考试地点: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卫星校区
(三)专业考试说明:
1.器乐类考生考试所使用乐器须与报考项目一致。舞蹈考生表演类型须与报考项目一致。
2.器乐类考试不得使用伴奏。舞蹈类一律使用MP3音乐伴奏(不得使用钢琴伴奏)。考生自备的伴奏电子文件在现场确认时上交,且限定为MP3格式,考试时统一播放。
3.舞蹈类考试必须由考生一人完成作品,不得携带舞伴。
4.考生乐器、道具、音乐伴奏自备。除舞蹈项目外,服装不作要求。
5.专业考试现场录音录像,校外专家评审。
六、录取原则
(一)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在吉林省艺术类统一专业考试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将免试录取。
(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就读专业可任选一个。
(四)录取考生入学后须接受相关复查复测,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纪检监督部门对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进行监督。
(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合格名单进行审批。
(三)本简章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
艺术特长生招生电话:0431—84602660
艺术特长生咨询QQ群号:241919053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