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按照山东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学院 学院代码:13322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邮编:250104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全面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制,各成员在组长的指导下负责严格按照上级指导精神制定单独招生相关制度,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确定的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2022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200人,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凡已经参加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省教育厅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参加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在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我院一个相应专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我院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www.sdxd.edu.cn)及时公布考生领取准考证、交费与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及要求,报名考试费各专业均为200元。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 43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 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 2022 年 2 月 27日—3 月 1 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依据《山东现代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考核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考生成绩,学院纪检督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对在单独招生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和学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单独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及实践考核成绩的总成绩按成绩排序确认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预录到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为默认预录取。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说明:1、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高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调整录取专业甚至进行休学、退学等处理。2、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单招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从思想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第二十一条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其它不符合就读条件的考生,将报省教育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在校学习期满,所有考试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现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现代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和承担相应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现代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报考热线:0531-88766666 88270766 88270866
学院网址:http://www.sdxd.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山东现代学院
邮编:250104
到校路线:洪家楼乘坐311路,经十路乘坐K301路或长途汽车东站乘坐城际班车BRT-971路至“山东现代学院”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