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坐 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盘的六朝古都南京, 是江苏省唯一财经商贸类国家示范性(骨 干)高职院校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 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1.已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高 职院校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 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2.具有复员军人证件的退役士兵,合格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学制:3年)
备注: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学校招生网站https://zb.jvic.edu.cn/ddzs/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
3.报名时间: 3月9-11日。
4.报名交费:3月18-22日,考生网上交费、打印综合素养测试准考证, 标准为 60/生(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和苏财综〔2007〕92号文件)。
5.志愿填报: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可以报考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 从志愿,普通类和艺术类不得跨科类填报。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 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综合素养测试”相结合的考核模式, 综合素养测试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面试。
五、关于体育特长的考生选拔
1.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2.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 需要具有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 除按照正常流 程报名并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 加试, 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附件1)。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专栏下载相关附件及《2022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后, 连同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于3月12日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
3.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 加试通过者可按特长生资格优先录取, 单列计 划、单独录取, 同一类型、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3名。加试未通过的考生, 按普 通类正常参与考核录取。
六、招录退役士兵相关事项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 我校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招收退役士兵, 单列计划、 单独录取。
1.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共50名(纳入提前招生总计划),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3名。
2. 退役士兵报考我校, 除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外, 同时登陆学校招生网高职提前 招生专栏下载《江苏省2022年高职院校高职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表》填写, 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原军人等证件复印件于3月12日前将材料邮寄至招生就业处。
3.退役士兵的考核。对退役士兵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作要求, 但需参加综合素养测试。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 开,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成绩、艺术省统考成绩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
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体育特长生考核总成绩=专业加试成绩+政策加分。
退役士兵考核总成绩=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科类划 线录取, 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省统考艺术(美术)成绩不低于150分。
2.录取原则
依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 普通类和艺术类不得跨科类录取。普通 类同分考生按综合素养测试成绩、语数外合格性考试折合总分、物史合格性考试折 合总分、其他五门折合总分依次排序录取; 艺术类同分考生按专业省统考成绩、综 合素养测试成绩、语数外合格性考试折合总分依次排序录取。
凡通过体育特长生加试者,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一类型、同 一专业录取名额≤3名,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凡退役士兵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每个专业录取名额≤3名, 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3.政策加分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予以加分,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审核公示为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 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 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二)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数、外合格每门折合50分, 物、史合格每门折合25分,其他五门合格每门折合10分。
八、日程安排(具体报名、考核及录取时间以省厅和学校官网正式公布为准)
九、监督机制
1.为保证高职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学校成立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 纪检全程参与。考核结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 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 按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资助政策
1. 学校每年各类奖助学金总额达到1500多万元,包含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 志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助学金等, 用于奖励优秀学 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
2. 学校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 对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进行学习的学生, 按有关规定可以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用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帮助 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每学期学校设立足够的勤工助学岗位,使一些学有余力且家庭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十二、相关事宜
1.高职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 且在高考前完 成录取工作。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 不再 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 须向 高考报名地县(市、区) 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 但不得再参加任 何形式的录取。
2.高职提前招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报到后, 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 学校将报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 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本简章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邮政编码: 211168
2.咨询电话: 400-040-1156、025-52710189、52710208 (兼传真)、监督电话: 025-52710810
3.电子邮箱: jsjmzb@163.com
4.学校网址: https://www.jvic.edu.cn/
5.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zb.jvic.edu.cn/
6.提前招生报名网址: https://zb.jvic.edu.cn/ddzs/
附件:(登陆我校高职提前招生专栏下载 https://zb.jvic.edu.cn/dd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