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单招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2848,湖南省招生代码∶4370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第五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月塘街727号。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
学校名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工作需要,学校专门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事务由招生就业处统筹安排,并负责单招录取及信息发布;教务处负责组考和阅卷;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考试期间的水电等物业管理;学校党政办和附属医院负责疫情防控;武装保卫部负责考试场地的封闭及安全工作;宣传统战部和网管中心负责学校官方网站的招生宣传及舆情管控,纪委、监察室对单招工作实行全程纪律监督。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校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66%的比例申报我校 2022年单招计划3880人,单招专业49个(含专业方向)。其中,体育特长考生计划45人(录取不分专业)、社会人员考生计划15人,均为单列招生计划。
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见下表∶
第十一条 我校单招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招生计划,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方式
第十二条 符合湖南省 2022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名我校单招。
第十三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与我校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学校报考。我校实行"院校-志愿第一专业优先录取"的原则,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第十四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之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中职、往届高中及同等学力考生因各专业组职业测试内容不相同,只允许在同一个专业组内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填报专业组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不得调剂专业,不区分考生类别。凡在报名系统中不按要求填报专业的均视为无效。
第十五条 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我校志愿。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一3月14日。
2.填报方法∶考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按要求填报。
3.报名费缴纳∶2022年3月10日—16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 80元。
4.缴费流程、准考证打印方法详见我校招生网通知。
5.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均视为我校单招报名未成功,不予安排参加我校单招考试。
第十六条 关于考生身份认定∶
1.认定时间∶社会人员考生于2022年3月7日前完成审核;体育特长考生、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考生和参加国家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要求免试的应届毕业考生于3月15日前完成审核。
定向培养班,限招娄底农村户籍考生,且年龄不得超过 32 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考生须出示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4)参加国家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要求免试的应届毕业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和获奖证书。
第十七条 我校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所有考生必须按高考有关文件要求参加体检,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如有严重疾病或专业禁忌,我校将不予录取或调剂到其他专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和入学资格复查,身体不合格及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一律取消录取。
第五章 考试内容及形式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及普通高考相关标准自行组织单招考试。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为普通高中及同等学力、中职和社会人员。
第十九条 考试形式∶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以客观题为主,总分为1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分值比例原则为6∶4,采用闭卷考试进行。两项测试得分相加取得的综合成绩作为单招录取的依据。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社会人员考生和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学考成绩的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条 参加我校单招各类别考生测试内容和办法
1.应届普通高中和社会人员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采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合计成绩(补考成绩不算),换算为百分制后按60%比例折算分值计入总分;;社会人员考生免文化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社会常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等内容。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按 40%比例折算分值计入总分,社会人员考生按实际成绩计入总分。
2.中职和往届普通高中及同等学力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60分)∶主要测试《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
(2)职业技能测试(40分)∶主要测试专业组一或专业组二两个大类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适应性等内容。
3.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考生;
单独组织命题、考试,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文化素质、政治素质、党情国情、公共管理和群众工作方法等。
4.体育特长考生∶
具体要求∶请有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证明材料电子稿发至学校招生指定邮箱进行认定审查,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不退)来校参加单招考试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209 室复核备案。否则,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及同等学历人员或中职身份报考,不能享受该类考生的有关政策。提供虚假材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审核结果将于考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认定条件∶
(1)体育特长考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高中(中职)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8名,或市级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6名,或县(市区)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3名,并持有获奖证书和秩序册,年龄不超过22 周岁(2000 年1月1日后出生)。体育特长测试为学校自行拟定的足球、篮球、排球、跆拳道、羽毛球、田径、健美操、游泳等项目(考生需自备测试运动鞋和运动服等)。
(2)社会人员考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人员须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和社保缴纳记录。
(3)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考生∶
系娄底市村干部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占折算 40%比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折算占60%比例。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按考生的普通高中或中职生源类别进行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内容和办法∶详见附件《娄底职院2022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二十一条 我校单招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学校招生网通知。受疫情影响,凡参加我校考试的考生,考前14天内禁止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到校参加考试期间须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需测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透明"的原则,按"院校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优先"录取,当院校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足时,再考虑二专业志愿。
2.我校将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确定各类别考生的实际录取人数,划定各类别专业组控制分数线,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保持各类别考生录取比例基本一致,不得跨类别调节计划进行录取。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考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如考生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录取政策。获得省一等奖以下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4.如同类别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素质、技能测试顺序录取。
5.对上线被预录公示后就读态度不明朗,或在录取(公示)期间无法联系到的考生,我校有权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各类别考生录取办法∶
1.按照各类别考生院校一志愿第一专业人数,结合我校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组各类别考生的实际招生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专业志愿顺序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进行录取。
2.体育特长考生∶根据考生笔试和体育专项测试的综合
成绩、专业志愿在单列计划中择优录取,并从相应类别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除计划数。
3.社会人员考生∶按考试成绩、专业志愿在单列计划限定专业中择优录取,并从相应类别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除计划数。
4.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考生∶按考试成绩和专业计划择优录取。
第七章 录取程序
第二十四条 确定拟录名单。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入围名单,并在网上公示5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或拨打招生电话查询录取情况。已经预录的考生按我校要求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 征集志愿办法。填报我校一志愿但未被录取和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征集志愿,填报要求为∶中职和往届普通高中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在参加技能测试的专业组填报志愿,应届普通高中生可在所有征集志愿
的专业中填报。学校将征集专业及计划缺额在招生网公示,再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
第二十六条 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经考生确认并公示后的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学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第八章 纪律监督
第二十七条 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监督,如有相关问题,可登录学校官网信访举报页面或拨打电话反映相关问题。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单招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上级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社会人员考生一经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专业。
第三十条 凡通过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其学籍管理、学费标准、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方面待遇和性质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738-8360973;
2.招生资料寄送邮箱∶258411885@qq.com
3.学校招生信息发布平台∶
(1)娄底职院招生网 http∶//ldzv.good-edu.cn/;
(2)"娄底职院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
4.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738-8360726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