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基本信息
(一) 学校全称:四川传媒学院,教育部颁代码 13669
(二)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三) 办学层次:本科
(四) 办学类型:应用型本科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遵守自我约束与外界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相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全面负责并协调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一) 确定学校高职单招规模和计划分配;
(二) 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三) 讨论决定高职单招录取过程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招生宣传,组织报名,信息发布,考生信息与资格审查,录取和发放录取通知书,以及新生复查等工作。
学校教务处负责文化考试相关考务工作、准考证发放、考场编排、组织考试,以及阅卷、评分、汇总考试成绩和新生报到注册等工作。
学校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各专业考生的面试和技能测试。包括题目设计、考核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考试成绩统计等。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学校保卫处负责试卷的安全以及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交通管理。
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报名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学校卫生所负责考试期间学校疾控防疫工作。
四、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四川传媒学院招生代码5719)。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我校门户网站(www.scmc.edu.cn)填报专业志愿;每个考生限在普通类、中职类中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专业志愿限报一个。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志愿。
3.资格审核
考生于3月26日14:00-17:00携带《四川传媒学院2021年高职高职单招考试考生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到四川传媒学院东校区(成都市郫都区团结学院路67号)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六、 考试
(一)考试时间
(二)考试地点
四川传媒学院东校区(成都市郫都区团结学院路67号)
(三)考试内容
普通类考生和中职类考生的考试形式均为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总分200分。
(四)所有考生应认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要求。
四川传媒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技能综合测试《测试大纲(要点)》
七、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文化成绩+技能综合测试)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通类、中职类最低录取控制线,线上考生按照所报专业及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采用“分类划线、分类录取”原则,互不交叉;
2.若出现参考人数与招生专业计划、类别不平衡时,学校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平衡各类别各专业计划。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3.学校按照考生的折算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折算方式为:文化考试分数占折算成绩的40%+技能综合测试分数占折算成绩的60%。
4.若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出现折算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6日至4月10日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公示期内(限法定工作日)到学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
6.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在已参加本年度高职单招考试且成绩位于相关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学校根据计划缺额情况,由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7.录取过程中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8.在校期间获得过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于3月27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学校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进入本次招生相关专业学习,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特别提示:在正式办理完毕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
9.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政考、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得转录其他学校。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学院路67号 邮编:611745
(二)咨询电话:028-87953006、87953008
(三)纪检监督电话:028-87953103
(四)学院网址:http://www.scmc.edu.cn/
本章程解释权归四川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