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要求,为保证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5657)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为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工业旅游联盟理事单位、首批四川省文明校园、四川省工业文化普及基地、成都市天府文化特色学校、成都市国际化示范窗口学校。
二、组织保障
(一)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二)教务处组织成立由专家、教师组成考务组,全面负责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及技能测试。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审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免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和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三)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在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报、市招考网等权威刊物上刊登单招信息,认真做好单招宣传及网上相关信息发布,积极组织考生报名,做好录取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负责网上收取报名费的工作。
(五)图文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学院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为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的信息发布、网上收费、考试考务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保障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行。
(六)安全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警戒和考生到校考试时的安全及进出车辆的停放工作。为试卷押运、保管、考试、阅卷等各个环节提供安全保卫。
(七)各二级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负责拟定专业培养目标,制定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特长测试的考试大纲,并协助教务处完成相关测试。
(八)后勤国资管理处制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密室的维护、单招宣传及考务的后勤保障工作。
(九)学院纪检监察室根据职能监督。
(十)宣传统战部负责学院官网官微宣传信息推送并监控处理舆情。
三、招生原则
(一)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2021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复员军人等社会青年。
(四)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五)特长类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文理、艺体)、中职毕业生兼收
五、考生报名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我学院官网: www.cdivtc.com,填报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未在此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志愿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按照我院招生计划填报,不得跨类别填报,具体招生类别见计划表。
1、考生须在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符合自身考生类别填报专业志愿。
2、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类别***布专业中的一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3、特长生可在公布的高职单招专业中任选一个专业填报。
(三)资格审核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报考特长类考生需在3月16日16:00前提供特长类证书复印件,传真或现场交至学院招就处,经特长生审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另行公布),公示后的考生需在考试前一天到现场审核证书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核办法
(一)普高类
1.考核模式
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学校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普高类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200分。
(1)测试形式:闭卷、笔试或面试。
(2)测试内容:3月1日前在学院网站***布考试大纲。
(二)中职类
1.考核模式
限定专业类别为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未限定专业类别为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中职类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总分200分。
(1)测试形式:实践操作。
(2)测试内容:考查各类别专业操作技能,各类别考试大纲将于3月1日前在学院网站***布。
4.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200分。
(1)测试形式:闭卷、笔试或面试。
(2)测试内容:3月1日前在学院网站***布考试大纲。
(三)特长生类
1.考核模式
文化考试+特长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普高类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3.特长测试
特长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在特长领域水平,总分200分。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和特长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13:00-17:00。
2.考试地点: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街道大安路818号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政考、体检信息及成绩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文化成绩与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考生须参加文化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项考试,如果只参加其中一项或其中一项成绩为零分,则视为无效成绩,不得参加录取。
(二)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各专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
2.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总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采取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对不满额专业,在本类别服从调配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3、特长生录取单独划线,按照特长类别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录取照顾政策
1.免试
(一)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二)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3月25日12:00前向学院提交经毕业学校(或单位)审核的《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及证书原件。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2. 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三)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在线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转为高考招生计划。
九、时间安排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事宜
(一) 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 成绩查询仅对分数总和进行查询,不对答题内容、评
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进行查询,考生不得查看答卷。
(三)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四)已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考生录取后转专业按学校当年转专业文件办理。
(六)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必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招生录取现场来办理自愿放弃录取手续。
十二、收费标准
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三、 附则
(一)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二) 本章程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街道大安路818号
咨询电话:028-64458874、64458898、64458852
纪检监督电话:028-64458854 传真:028-64458861
学院网站:www.cdiv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