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 奉贤区瓦洪公路 3098 号;
普陀校区: 普陀区新村路 435 号;
金山校区: 金山区学府路 1300 号。
具体各专业就读校区详见招生简章。
三、招生层次:高职
四、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 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任由承担招生第一责任的 校长担任;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指导下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开展、行使主要决定权,组长由承担招生主要责任的分管校长担任; 教务处是我 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教务处分管领导作为招生直接责任人, 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一) 考生类型说明:
A 类考生: 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 绩齐全且合格的应届高中学生。
B 类考生: 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 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 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
C 类考生: 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D 类考生: 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 技校) 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
E 类考生: 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内地新疆应届中职班毕业生。 F 类考生: 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内地西藏应届中职班毕业生。
(二) 一般专业志愿与艺术类专业志愿之间不得兼报。
(三) 所有专业招收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四) 招生计划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应用德语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和英语, 其余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1〕 38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 2 号) 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 生,可报考我校 2022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 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二) 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统一考试前在我校 招生网(网址: http://zsw.stiei.edu.cn) 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二、录取规则
(一) 免笔试录取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免笔试,面试入学”:
1.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优胜奖(含) 以上奖项获得者。
2.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 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4.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及以上 奖项获得者。
5.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 者。
6.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语、数、英三门学科等级考成绩 2A1B(含) 以 上者。
免笔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面试成绩占 90% (满分 180 分)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占 10%(满分 20 分) ,综合素质 评价信息中全国大赛获奖者得 20 分、市级获奖者得 10 分、区及行业获奖 者得 5 分、校级获奖者得 1 分(分值不累加,按最高分值计入) 。
免笔试面试总成绩达到 120 分(含 120 分) 以上者合格,可免笔试, 经公示无异议的,直接按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免笔试面试录取的比 例不超过总计划的 5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申请免笔试的考生需向我校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包括有关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后续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认定,认定通 过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获得免笔试资格。具体递交时间及地点将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网址: http://zsw.stiei.edu.cn) 公布。
(二) 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规则:
1.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且合格的应届高中学生 (A 类考生) ,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 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 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 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 按招生计划 1: 1 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3)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 以市教育考试院 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折算办法: 合格 100 分。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所属的文化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的成绩) ,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2.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 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B 类 考生) ,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 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 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 按招生计划 1: 1 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且最低录取资格线必须 高于 100 分(含 100 分) 。
(3)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 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 50 分,共计 150 分。每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 格”计 50 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 45 分, “不 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 25 分。
(4)职业技能测试分为报考一般专业的考生参加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 测试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校考,满分 100 分。
(5) 一般专业: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所属的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未参 加等级考试的,成绩计为零分) ,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6) 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校考成绩(素描+色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色彩的成绩) ,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 对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 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往届毕业生及中等 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 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内地新疆、西藏中 职班毕业生(C、D、E、F 类考生) ,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 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 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 按招生计划 1: 1 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且最低录取资格线必须 高于 100 分(含 100 分) 。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入学测试的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成绩) ,以分数优先原 则录取。
4.我校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十三、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 75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 号)
艺术类专业 100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 号)
中德合作专业 12000 元/学年(沪价费[2004]38 号)
住宿费标准
1200 元/学年(沪教委财[2012]118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 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 学金、学校助学金。我校承诺: 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 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 021-5713276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stiei.edu.cn
招生处(办) 官网: http://zsw.stiei.edu.cn
咨询电话: 021-64038240
十七、其他须知
(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 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1〕 38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 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二) 学校在 5 月份安排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开展入学教育。
(三) 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将在成绩公布后于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四)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详见 2022 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