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333 号。
虹 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 口区逸仙路 88 号。国际商务专业和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虹口校区。
长宁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350 号。
三、招生层次:高职
四、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 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 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 上海工程技 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2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1〕 38 号)和《上 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 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的通知》 (沪教 委学〔2022〕 2 号) 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 定,方可报考我校 2022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 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
时间: 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要求: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地点: 长宁区仙霞路 350 号
内容: 测试大纲详见学校网站
(二) 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 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详见准 考证
考试科目: 素质技能测试(笔试)
要求: 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地点: 长宁区仙霞路 350 号
内容: 测试大纲详见学校网站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 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 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 以 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录取时,根据各学科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折成对应的分数: 合格=100 分、不合格=50 分。
2、考生必须参加联合命题“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 300 分。
3、根据七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 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以下同上) 、职 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成相应录取总分,录取时,根据招生 计划,依据录取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 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如所填专业不能录取, 且愿意调剂,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调剂。
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七门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折算总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 1000 分)
4、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职业适 应性测试中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 基础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二) 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 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 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 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 门满分 50 分,共计 150 分,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 绩为准,其中“合格”计 50 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 织的补考(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 2 月 28 日之前) “合格” 计 45 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 或未参加补考计 25 分。
2、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即联合命题“素质技 能测试” ,满分 100 分。
3、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 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依据 录取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专业志 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如所填专业均不能录取,且愿意 调剂,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调剂。
录取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 分 250 分) 。
4、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的时事政 治、团队管理、心智礼仪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三) 退役军人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 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 规定执行。
(四)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有获 奖的考生,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 3 号) 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报考费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26 元/科。沪价费〔2006〕 005 号、沪财预联〔2006〕 1 号。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 7500 元(沪价行〔2000〕 120 号)
住宿费标准
1200 元/年(沪教委财〔2012〕 118 号、沪价费〔2003〕 56 号、沪财预〔2003〕 93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 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 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 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 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 确保被本校 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 办公室) 监督。
举报电话: 021-6779125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sues.edu.cn
招生处(办) 官网: zsb.sues.edu.cn
咨询电话: 021-62750183
十七、其他须知
(一)考试准考证下载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自行网上下载,具体时间及网 址详见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二) 其他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 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1〕 38 号)规定的其 他考试; 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
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