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浦东校区:浦东新区源深路 158 号
杨浦校区:杨浦区世界路 200 号
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
三、招生层次:高职
四、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 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 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招生工 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2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1〕38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 年上海市部 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2 号) 关于专科层次依法 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院 2022 年专 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院校测试统一 开始,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本校官网、准考证。
十二、录取规则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 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 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 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每门满分 50 分,共计 150 分,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 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 50 分,“不合格”但 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 (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 2 月 28 日 之前) “合格”计 45 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 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 25 分。
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 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 生涯规划 6 个方面的内容,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60分钟。
录取依据的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直接合成。
1.合成总分不得低于 190 分,且学生必须参加市统一命 题的素质技能测试。
2.专业录取:报考我院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 则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当合成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中的信息 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 涯规划单项成绩;如再同分,依次比较学业水平等级性 考试中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4.征求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6.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取得奖项的折算分,直接计 入录取总分。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 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3 号) 要求,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 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 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 核。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学费 7500 元/年 (沪价行[2000]120 号)
住宿费标准1200 元/年 (沪价费[2003]56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 生学期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 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招生工作监察小 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0582314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sma.edu.cn
招生信息网: http://www.sma.edu.cn/col/col12026/index.html
咨询电话:021-68768318 58317699
十七、其他须知
1.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 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 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 号)规定的其 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 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2.志愿填报、网上缴费、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上海 市教委相关通知和我院招生信息网。
3.因疫情原因,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4.本章程由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 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