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条件
1.所有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必须合格。
2.已参加我省 2022 年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3.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4.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志愿填报
1.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1)2022年3月14日09∶00至3月20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考生招生章程》及《2022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招生院校代码(0030)、专业代码、专业计划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次填报专业志愿。
(2)第一次录取结束后,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如果仍有缺额专业及计划,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2022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进行第二次补报。补报的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请登录学院招生网http://www.gzspzy.cn查询。
2.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通知要求确定)。其报名要求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报名流程”的规定执行。
测试(考试)安排
1.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科目:文化综合;日期:3月6日;时间:上午 9:00—11:30。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我院对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检测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不再进行文化考试。对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要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实际操作测试,不再进行文化考试。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日期:3月26日;时间:上午 9:00—16:00。具体测试的方式,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后关注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gzspzy.cn查询。
3.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学院将根据省招生考试院通知具体确定考试时间,考生关注学院官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通知)参加学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录取原则
1.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及专业报考要求,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以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生源不足,可在进档“服从”调剂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高中生毕业生: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科成绩平均分(换算成100分制)的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100分制)的50%”计算综合分。
(2)中职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以“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平均分(100分制)的40%”+“职业技能(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测试成绩(100分制)的60%”计算综合分。
3.艺术类
(1)凡填报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基础测试”,根据“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成绩平均分(100分制)的50%”+“专业基础测试成绩(100分制)的50%”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基础测试”成绩达不到专业基础50%的不能录取艺术类专业)。
(2)艺术类考生填报有普通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参加普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须参加职业技能(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测试,按照第2条“考试综合成绩计算”综合分排序录取。凡艺术类考生必须把艺术类专业填报为专业一志愿,填报有普通专业的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
4.高中毕业生
没有文化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中职毕业生缺文化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成绩、技术技能成绩中任一项,不予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的优先录取。
5.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录取我院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6. 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学院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我院学习。
7. 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录取。
8.“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按规定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办理转录手续,被转录的考生不参加分类考试。
9.学院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学院将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考生到时可自行查询。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布为准。
10.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
收费标准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7000元/生、年)公办学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奖助学金标准
1.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年;另外,我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2.学院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数额不等的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 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 们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