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2】2号)精神,为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高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实施"阳光招生"。
2.能力为本原则∶坚持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能力倾向",在考核考生文化知识的基础上,突出实际操作能力。
二、招生对象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2022年普通高校正式报名的考生。
三、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时间∶2022年3月4日-8日。
2.填报志愿方式∶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
3.注意事项∶我校是否参加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视计划完成情况而定。届时将在我校官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根据内发改价费〔2020】184号文件,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需缴纳考务费200元/人。
2.3月11日-12日登录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同(http∶//www.imeic.cn)点击"2022年单独招生"飘窗,缴纳考务费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形式时间∶2022年3月13日(星期日)
形式∶为了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次考试采用线上考试形式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考试科目和内容如下∶
文化素质∶分值200分,考试内容为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按黄高类、中职类分参命题考核,其中普高数学按普文和普理分类命题考核。
职业技能∶分值300分。普高类考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规划、创新创业、心理健康测试。中职类考试内容为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测试,按计算机类、机电类、汽驾类、财会类、幼师类、美工类和农学类等7类分类命题考核。
(三)考生线上考试
1.老试系统∶老生事先准备好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系统(网址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
2.视频监考∶考生另准备一部事先安装好"钉钉"软件的手机,考前进入网络考场,考试全程使用"钉钉"软件视频监考。
3.身份核验∶考生根据提示向手机摄像头完整展现身份证、准考证、考生本人面部完成考生身份核验。
4.签订考试承诺书∶考生根据提示向手机摄像头完整展现已签字确认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本人承诺以真实身份参加考试,诚信作答、遵守报考学校线上考试相关要求。
签订形式∶考前考生在空白纸张上由本人亲笔书写承诺书内容,并签名加盖红手印,落款日期。
5.凡未按照以上线上考试要求操作的考生,按考试不合格处理,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6.考试须知及线上考试操作指南详见我校官网(http∶//ww.imeic.cn)。
六、技能人才免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须于2022年3月8日前提交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253922158@qq.com(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0471-4909810),由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考生入学后须提供证书原件供学校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得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七、录取
1. 严格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与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八、其他
1.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除不允许转学外,其他方面与核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考生在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3.考生体检及其它相关信息统一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信息。
4.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5.学校招生监督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1.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名,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置名顶禁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十、招生咨询电话
0471-4909810、130****2173、130****9557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0471—4909840、159****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