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江西省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教考字〔2021〕2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职单招原则
在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遵循院校自行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确保我校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阳光操作、程序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稳步推进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做好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下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三义
副组长:刘功详、吴修原、陈炜平、王林飞、刘挺、祝翔、叶向春、周群、江文明
参与部门:党政办、校纪检、教务处、招就处、后勤处、计财处、保卫处、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信息中心
成员:由各参与部门根据需要指定
三、招生对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四、报名、审核及咨询方法
(一)报名
1、2022年3月7日9:00—9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考方式: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进入网报系统选报院校及专业(高职单招院校名单见附件2)。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可选报1至5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报考确认”即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网上报考的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签订《江西省2022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被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2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
温馨提示:请各位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3月7—12日前,登入http://zjc.srygz.com/forms/10选报技能面试科目。也可以直接扫描上方二维码。
3.报考确认:考生凭二代身份证于3月19日到上饶幼专(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7号),现场签订《承诺书》、缴费、确认考场(领取准考证)。收费120元/人(网络缴费)
4、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计划拟定录取200人(具体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5、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3-8225382,QQ群:852064335,
招生网址:http://zjc.srygz.com/
五、考试
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将体现职业教育和专业培养的特色,采取“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技能导向,逐步加大技能测试分值比重。
1、考试时间:3月20日。
2、考试地点: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
科目:考试内容为“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
1)文化考试部分(200分)
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2)综合技能测试 (250分)
a)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
语言表达能力(必考、自备);
儿歌表演唱(自备)、儿歌弹唱(自备)、简笔画(三选一);
b)艺术教育(音乐方向):
视唱(简谱视唱)(必考)、声乐、器乐(二选一);
c)美术教育
速写(必考),素描、色彩(二选一);
d)舞蹈表演
基本功测试(必选)+舞蹈表演(自备)
各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我校官网-〉招生就业信息网-〉招生新闻〉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里下载。(网址: http://zjc.srygz.com/zsxw/content_1275 )
六、优惠政策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报考早期教育专业,且有《护理证书》、《育婴师》或《助产证书》的考生,可加2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5. 获得相关专业比赛全省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以上考生,可加10分。
6.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7.对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8. 参加了2022年江西省艺术统考(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的考生,我校认可省考成绩,并将其中一项单科成绩计入总分,可免试技能加试;如考生自愿再次进行技能考试也可以选报某一单项进行考试,该项成绩计入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9. 获得全省中职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当年可以申请免试就读,但必须是与所报专业相一致。相关材料须提交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
10.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凭《教师资格证》或当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可以申请免试就读。
七、考风考纪
严格查验考生二代身份证,按照标准化考点要求,充分利用身份验证系统、防控作弊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加强对考场的管理。强化考务管理、督查和考生诚信教育,加大考试期间的巡考、督考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八、招生纪律
我校纪检部门按规定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考务、招生等部门将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提供各类必要的保障。对在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对在单招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测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九、录取
(1)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综合技能测试合格线,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因“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可互为通用,在设置专业级差10分的基础上,可以实行平行志愿调剂。
3.由于其它各专业“技能测试”选项不同,因此我们将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录取满的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报考专业人数,按比例调剂到其它专业,顺延录取。
(1)录取步骤。
1. 3月29日前,招生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
2. 4月5日前,招生院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4月6-7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9日前,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本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4、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十、疫情防控预案
为扎实做好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确保工作有序、防控到位,根据上级各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和省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校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前期防疫准备工作、涉考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考生个人防护指导工作和各环节防护措施,细化流程,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细化疫情防控措施
(一)前期防疫准备工作
1.校防控领导小组医疗保障组和爱国卫生运动组根据单独招生工作的整体安排,在报名工作开始之前对学校医务室和临时隔离留室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准备充足的防控物资;在报名前、报名后、考试前和考试后对报名和考试所涉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清洁和消毒,确保现场确认场地和考场通风良好。
2.招就处要优化现场确认流程、科学配置人员、合理布局场所,确保环境清洁、空气流通、避免人员拥堵、减少人员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做好所有进入确认现场人员的测温工作。
3.教务处要合理安排考场,避免人员聚集,并根据考生数量设置一定比例的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合理安排考场内的座位,确保各座位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安排作人员,对所在进入考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测温;合理安排考试环节、缩短考试时间,减少人员聚集;考试区域在做好常规考风考纪宣传的基础上,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4.保卫处要制定科学的秩序维护方案。确保校园各场所不出现人员集聚;做好专用隔离通道,考生能快速完成校门身份核验测温扫码并到达考场;对所有进入校园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要进行测温、查验赣通码或我校的钉钉健康打卡报告,核验身份证和准考证等信息,无关人员不能进入学校;做好考试区域与非考试区域的隔离,考生不得进入学校考试区以外区域、不与本校考务以外的师生接触。
5.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教务处要加强对全体考人员的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每位考试人员熟悉自己的防控职责、熟练掌握各防控操作要点。
(二)涉考人员的健康监测和自我防
防控领导小组要加强涉考人员防控教育,要求他们在接到工作任务后不得离开常住地、做好自我防护,同时利用健康上报系统做好健康日报告和零报告,至少在参与工作前14天开始全面监测追踪有关涉考人员的健康状况、建立健康卡,发现异常立即要求到定点医院治疗或居家隔离并调离考务工作岗位。所在考务人同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自我防护,全程配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与他人近距离交谈;在参加工作前要洗手,在工作中尽量避免接触他人或他人接触过的物品,如因工作需要接触后要立即用洗手液进行洗手;出现异常要立即报告并离开工作岗位。
(三)考生个人防控要点
1.考生报名后要立即开通赣通码,考生在申请赣能码不得误报漏报。在进入校门时如出现身份核验未通过、赣通码非绿码的,不得进入校园参加现场确认或考试。
2.考生从出发到完成整个现场确认或考试过程必须全程配戴口罩、与他人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如因面试需要摘下口罩,必须与他人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不接触他人物品,如因考试需要接触完后应立即用洗手液洗手。
3.来往选择路线时要尽量避开重点疫区或不在重点疫区停留。建议考生来我校参加现场确认或考试时选择私家车;如选用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妥善保存返校途中票据信息,记录途经地、所乘交通工具、车次(航班、车牌)、座位等信息,减少在车站机场等人群区停留时间,途中尽量不食用食物,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乘务人员并就医。
4.考生进入学校、确认现场或考场、候考时应有序排队,有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与他人近距离交谈,不聚集;不得进入指定考试区以外区域。
5.考生进入学校后直至考试结束,不得离开校园指定区域,离开后不得再次进入。参加下午面试同学,中餐在学校购买快餐并在指定地方用餐。
6.送考家长不得进入校园,送到校门口后应立即离开,不得在校门外聚集。
7.考生在校园各场所不得随意吐痰,垃圾及时餐快餐盒应投入指定垃圾桶。
如发生呕吐,应就近报告工作人员。
8.在现场确认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要立即报告工作人员,并根据医务人员或考务办的决定前往医院就诊或到隔离考场完成考试,对必须就诊的人员不得强行要求继续考试。
9.考生完成现场确认或考试后应立即离开校园,不在校园内逗留。
10.考生必须全程配合测温、身份及健康核验、现场秩序维护、医务问询或诊治、隔离等防疫工作。因身份核验、测温等,入场所需时间较长,请考生做好合理安排,提前到达考点。
(四)应急处置
1.在进入校园或考场测温时或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等症状的,测温人员或考务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立即送医护人员诊断和问询,允许参加考试的安排进入专用考场,做好防护。教务办立即启动备用考卷和备用监考人员。考试结束后由专人护送其出校门,并立即对考场进行消毒。不允许参加考试的,应立即告知做好防护前往定点医院就诊,或联系定点医院转诊。
2.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呕吐现象时,考务人员应立即组织考生疏散或撤离,将异常考生送至医护人员,同时组织对场地进行清洁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