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1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各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考情况审定,确定如下:
1、各类考生最低录取资格线划分说明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根据2021年自主招生章程规定按招生计划数 1:1.2(末位同分全进),划定各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即合成总分):
2、各类考生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含)
按学校自主招生章程规定,根据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 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意:录取通知书拟于4月19日发出。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