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招生各类型专业总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和综合素质测试最低控制线。
1、艺术类专业:总分336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45分。
2、音乐教育专业:总分360.5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45分。
3、学前教育专业:总分406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22分。
4、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南京邮电大学分段培养)专业:总分345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45分。
5、护理专业:总分311.5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11.5分。
6、助产专业:总分310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10分。
7、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总分310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10分。
8、药学专业:总分311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11分。
9、其他普通类专业:总分277.5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77.5分。
二、相关解释说明
1、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政策加分+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
普通类专业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政策加分+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
艺术类专业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政策加分+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200分,合格为20分/门,不合格不计分。
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仅适用于报考音乐教育和美术类专业的考生。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仅适用于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
2、我校结合实际志愿填报考生数和考生总分,划定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控制线以上考生,录取时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按综合素质测试总分分值排序,依次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总分分值排序中,如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我校要求考生总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都过线方能录取。
4、艺术类专业是指我校招生计划表中代码为15、39、40、41、57专业。其他普通类专业是指我校招生计划表中代码为01-14、16-38、43-45、47-49、54-56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