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手法包括表达方式、写作方法、修辞手法等。写作方法,也叫表现手法,是指在文学创作中塑造形象、反映生活所运用的各种具体方法和技巧。包括托物言志(托物喻人)、欲扬先抑、衬托(烘托)、夸张讽刺、借景抒情、前后照应、对比等。
修辞手法,也叫修辞方法,是指在写作过程中,对所使用的语言进行修饰、加工、润色,以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方法。包括比喻、排比、拟人、夸张、借代、反问、设问、对偶、反复等。
由于文章的内容是通过“我”传达给读者,表示文章中所写的都是叙述人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或者就是叙述者本人的亲身经历,使读者得到一种亲切真实的感觉。采用第一人称,由于叙述人是当事人,所以叙述的人与事,只能是“我”活动范围内的人物和事件。活动范围以外的人物和事情就不能写进去,要具体分析。
顺叙是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事情,这就跟事情发生发展的实际情况相一致,所以易于把文章写得条理清楚,脉络分明。运用顺叙,要注意剪裁得当,重点突出。否则,容易出现罗列现象,犯平铺直叙的毛病,像一本流水帐,使人读了索然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