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详细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经开发区六寿路18号
五、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分类考试招生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校企协同培养育人,开设软件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金融科技应用、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创新实验班)、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等校企合作共建专业。计划单列,单独测试,单独录取。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为已完成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含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
(二)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9日10:00至3月24日16:00。考生在报名点登录高考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所有考生均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七、退役军人资格审核
报考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21日前将上述材料寄送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
邮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六寿路18号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564-3711032 邮编:237158。
八、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社会群体考生,根据其中等教育阶段毕业类型(即参加高考报名时的“毕业类别”),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对应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含补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三科均为C级或合格以上的考生视其文化素质成绩合格。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导入报名系统,并在考生填报志愿时提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合格与否查询。
(2)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有任一科不合格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其他考生群体等,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3)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按专业大类进行线上测试。
3、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
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分专业类别,统一试卷,主要考核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
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社会群体考生,根据其中等教育阶段毕业类型(即参加高考报名时的“毕业类别”),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对应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无论中等职业学校考生还是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校企共建专业,实行单独测试,单独录取。
报考中美合作的学前教育专业考生在参加学前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上须再加试一门课。
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均由学校自主命题,满分300分,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进行。中美合作的学前教育专业加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具体测试方式、要求、内容、大纲见我校招生网(zsw.lvtc.edu.cn)公布的《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纲要》。
各类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应测试类别见下表。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注:校考使用手机网络在线测试。测试过程通过手机摄像头对考生面部特征、考试环境等影像资料进行随机多次取证备案。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考生校考测试成绩可以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四)录取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校考测试成绩进行录取,结合生源报考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中职考生按专业大类,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预录取;普通高中考生,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入学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预录取。预录取专业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2、软件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金融科技应用、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创新实验班)、无人机应用技术、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等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单独划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预录取。
3、中美合作的学前教育专业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录满为止。未录取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参加普通学前教育专业录取。
4、退役军人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5、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于4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和《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我校招生网下载)寄送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予以免试入学。
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六寿路18号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564-3711032 邮编:237158。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2年5月5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2年5月11日—12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时间安排
1、2022年3月19日10:00时—24日16:00时,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gkbm.ahzsks.cn)报名,填报院校志愿;
2、2022年4月10日9:00时—11:30时,考生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
3、2022年4月20日,登录线上测试平台进行模拟测试;
4、2022年4月21日—4月25日,考生登录线上测试平台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5、2022年5月5日,预录取名单公示;
6、2022年5月11日—12日,预录取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
十一、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二、其他须知
(一)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zsw.lvtc.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64371210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64-3711032
学校官网:https://www.lvtc.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zsw.lvtc.edu.cn/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