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055)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制:三年。
第六条 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组织保障: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单招的各项工作,均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八条 学院概况: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民办高等院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科类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着眼于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院校。学院校园内绿地、雕塑与错落有致的十几栋大楼交相辉映,环境优雅,景色宜人,在机场路旁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学院实行多媒体教学,拥有完善的校园网、图书馆、阶梯教室、400米标准化的运动场、各类球场(馆)、南北风味饮食的学生餐厅、医务室、校园浴池、超市、学生公寓等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校内拥有与所开设专业相对应的标准化实验、实训场所五十余处,还拥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上百处,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都有到企业参观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第二章 招生专业
注:2022年单招专业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志愿填报
第九条 报考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
第十条 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2年3月15日9:00时开始,2022年3月18日15:00截止。
2.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建议考生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第四章 测试及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分阶段进行测试录取,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2年3月27日至2022年4月1日,学院3月27日统一组织网络远程测试。4月1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测试内容:综合测试(包括:自我介绍、文化素养、专业认知与职业生涯规划),满分300分。
第二阶段:如学院第一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联络我院招办(电话:0451-84114766)提出申请,具体通知请关注我院官网(http://www.hyyzy.com)。如学院在第一阶段已经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阶段测试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末段”考生按照文化素养、专业认知与职业生涯规划、自我介绍单项成绩顺序排序确定。
第五章 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
第六章 申诉渠道
第十四条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电话0451-84114776。凡考生申诉的问题均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核实并给予解答。
第七章 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已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己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特别说明。一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二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合格方可正式入学,如不参加体检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1-84114766、84116658
学院网址:http://www.hyyzy.com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998号
邮政编码:150078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