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二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的办学类型为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创建于1951年,1958年至1963年举办本科教育,1994年全国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唯一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
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河南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退役士兵。
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6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车辆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要求考生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等专业只招男生;助产专业只招女生。
依据报考生源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
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第七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招收河南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的招生计划在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中单列。
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单列计划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验证登记后,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填报志愿。
验证时间:3月22日
验证地点:幸福路校区招生办公室
报考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户口本、身份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自主择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验证登记后,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http://pzwb.heao.gov.cn) 填报志愿。
验证时间:3月23日
验证地点:幸福路校区招生办公室
河南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退役士兵考生须对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八条 凡报考我校眼视光技术专业,愿意参加该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确认。
确认时间:3月22日
地点:幸福路校区招生办公室
第九条 填报志愿: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十条 报考我校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填报专业为我校与俄罗斯交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可报专业有: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若填报其他专业,将视为无效专业。
报考我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单列计划的考生按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普通类)填报专业志愿,若填报其他专业,将视为无效专业。入学后,依据《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创新实验班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郑铁办〔2021〕98号)文件规定,可参加我校轨道交通创新实验班学习。
报考我校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的考生,按眼视光技术专业填报专业志愿,若填报其他专业,将视为无效专业。
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受专业类别限制,不得填报其他专业志愿,若填报其他专业,将视为无效专业;报考钢琴调律专业的考生,受专业类别限制,不得填报其他专业志愿,若填报其他专业,将视为无效专业。
第十一条 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评价办法:
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中职毕业生、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评价。
1.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
高中毕业生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地理、政治、化学、生物各科目成绩等级折算分数相加,折算后计为文化素质评价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折算最高成绩为200分,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30分,B等级折算为25分,C等级折算为20分,其他等级不折算计分。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历史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25分,B等级折算为20分,C等级折算为15分,其他等级不折算计分。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政治、化学、生物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15分,B等级折算为10分,C等级折算为5分,其他等级不折算计分。
2.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
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满分为100分。
3.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满分为300分。
4.中职毕业生和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考生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满分为300分。
相关考核方案于4月6日由学校在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zzrvtc.edu.cn/zsjyc/)另行发布。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所有考生在入校时须提供防疫健康码、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体温检测(如遇特殊情况,以最新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学校提交《河南省普通高校2022年招收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报河南省教育厅进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名单在我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只受理获奖项目与申请免试入学专业相符的考生申请,专业不相符的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3月22日
受理地点:幸福路校区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高中毕业生: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认定成绩。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
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认定成绩。
中职毕业生、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考生:
总分=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成绩+认定成绩。
2.学校划定各类别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不做专业调剂录取。
3.报考我校的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遇到专业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高中毕业生按文化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认定成绩排序录取;中职毕业生按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成绩、认定成绩排序录取。
4.报考我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录取时单独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招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专业计划依据生源人数,可适当调整。
5.报考我校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单独排名,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遇到专业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认定成绩排序录取。招收退役士兵的专业计划依据生源人数,可适当调整。
6.报考我校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单列计划的考生,不做其他专业(含眼视光技术专业)调剂录取。
第十四条 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第十六条 身体条件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录取及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2022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普通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6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中澳合作(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2000元/年、中加合作(与加拿大诺奎斯特学院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2000元/年、中俄合作(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3000元/年、中俄合作(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5000元/年。依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的规定,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中护理学院护理专业收费标准上浮为5520元/年、运输管理学院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收费标准上浮为4830元/年。住宿费标准拟定:老校区住宿费400元/年/生、新建公寓住宿费8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奖助贷情况:根据国家和我省资助有关政策,入学后,学生通过努力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综合奖学金(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500元/生/年)等。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还可通过校内勤工助学获得平均300元/生/月的生活补贴等。入学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12000元/生/年。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校外人员进行招生代理与考前培训工作,学校也不组织考前培训工作。所有单独考试招生信息和相关政策以我校官网(http://www.zzrvtc.edu.cn)发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鹏程大道56号(新校区)
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老校区)
国家代码:1084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65
咨询电话:0371-66993105 66901341
监督电话:0371-6086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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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zzrvtc_zb@163.com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铁院招生办公室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