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形式
通过“小艺帮”APP 和“小艺帮助手”APP ,采用“双机位+直播监考”模式进行考试。
二、考试时间
(一)正式考试时间:4月17日
日期 | 候考时间 | 作答时间 |
4月17日 | 15:30-16:00 | 16:00-16:12 |
(二)模拟考试时间:4月9日和4月16日
日期 | 候考时间 | 作答时间 |
4月9日(第一轮) | 18:00-18:30 | 18:30-18:42 |
4月9日(第二轮) | 19:00-19:30 | 19:30-19:42 |
4月16日(第一轮) | 18:00-18:30 | 18:30-18:42 |
4月16日(第二轮) | 19:00-19:30 | 19:30-19:42 |
考试通道将在4月9日开放,4月9日中午12:00后考生可进行“考试确认”
1.除题目外,模拟考试与正式考试流程一致,需要设置双机位,即主机位和辅机位。模拟考试有严格的考试时间限制,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模拟考试视频可提交,但不作为评分依据。考前练习开通时间详见考试系统安排,考前练习次数不作限制。
2.模拟考试是考生熟悉考试全流程和系统功能的重要步骤,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正式考试前须至少参加一次模拟考试。未参加模拟考试者,相关责任自负。模拟考试需要通过主机位进行人脸验证,根据语音提示进行人脸识别,不要化浓妆、戴美瞳等,验证时调整好光线,不要出现高曝光的情况,保证人脸清晰,避免人脸识别失败。提前做好考试设备、系统、场地、网络等调试准备工作。
三、考试准备
详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线上测试操作说明》。
四、考试流程
(一)模拟考试与考前练习
1.4月9日前,考生须完成主手机的小艺帮APP及辅机的小艺帮助手APP安装。考试确认后,务必及时参加“模拟考试”与“考前练习”。
2.模拟考试有场次限制,正式考试前,考生本人须至少参加一次模拟考试(建议考生尽量参加4月16日的第一轮模拟考试),熟悉考试全流程。未参加模拟考试者,相关责任自负。
3.参加模拟考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完成“考前阅读”等重要事项。
4.考前练习不限次数,建议考生尽可能多次参加练习。
5.模拟考试和考前练习中所涉及的试题内容、提交视频与正式考试无关。
6.在正式考试前,考生应检查主、辅机手机内存,确保主辅机手机均有充足存储空间。
(二)正式考试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考试界面,按要求完成主、辅机的布置并清理好录制考场,点击【开始录制】进入候考界面,完成人脸识别和主辅机位取景画面调整;考试结束,视频录制自动结束并提交(辅机视频需手动点击上传)。一旦进入正式考试,考生必须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完成该专业所有考试题目的视频录制提交。
2.正式考试开始录制后,考生须先完成人脸验证。为避免人脸验证失败,考生须露出眉毛及耳朵,保证脸部轮廓、五官清晰。如因化妆、佩戴美瞳、美颜、修图等导致人脸验证失败的,责任自负。
3.考生不得自备草稿纸、笔等考试用具;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得使用外接话筒、耳机等设备。
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试空间,不得离开双机位拍摄范围,不得让他人进入考试空间。
5.录制过程中最多允许中断两次,每次不得超过2分钟。即: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试视频录制中断,考生应须在2分钟内点击屏幕上【继续录制】按钮,重新返回考试视频录制。若超出2分钟未返回录制,将无法继续考试,后果自负。
6.考生不得截屏、录屏、投屏、锁屏、缩屏,否则将导致考试自动终止;退出考试系统、接通来电、进入其他应用程序等中断考试系统运行的操作,均会导致考试自动终止。
7.视频录制要求聚焦清楚、画面清晰、声音真实无杂音。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或拍摄不清晰、不完整等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作答要求及视频提交
1.作答时,请考生先阅读完考题后,按照试题顺序逐一进行口述作答。考试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上传主机视频,辅机视频需手动点击上传,请考生关注主、辅机视频上传状态,确保视频提交成功。
2.考生须关注主机、辅机考试系统考试视频上传进度,显示“提交成功”前,不得关闭程序,不得清理手机内存、垃圾数据等。
3.如遇网络不稳定等导致上传中断,建议切换网络并根据提示继续上传,确保考试结束后6小时内成功上传视频。
4.考试时间结束后48小时内不得卸载小艺帮APP及小艺帮助手APP。
五、考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潜质。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仅设结构化面试环节,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英文朗诵+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所有专业考试时间均为12分钟/考生(含审题和作答),所有题目一同展示,考生以口述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按题目顺序逐一回答。
六、考试纪律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属于国家级招生考试,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上级招生考试机构,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凡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试纪律要求如下,若有违反,视为违规:
1.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就读学校等个人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等。
2.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场所,禁止他人进出;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等,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不得查阅电子设备、接打电话,本人全程、全身出镜,不得中途离开。
3.录制时,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只允许使用手机内置的摄像头和麦克风;录制时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期间不得转切画面,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音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声音、画面;考试过程中禁止考生私自进行录像和录屏、录音等,严禁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4.考试空间内不得出现除主机、辅机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考试全程须在主考手机和监控辅助手机双机位不同角度同时实时监控拍摄下进行,没有按要求进行双机位视频监控拍摄或无故中断者视为放弃考试。
七、评审安排及结果公布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评审工作,并于4月24日左右公布综合素质测试结果。
八、联系方式
即日起至测试结束前,考生有小艺帮 App和小艺帮助手 App 的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可咨询系统开发人员。技术咨询QQ号:800180626,技术咨询电话:4001668807。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8:00—24:00,其他时间的咨询会延迟到当天8:00处理。
即日起至测试结束前,考生有考试流程问题可联系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574-88229100,咨询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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