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92-776719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市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评选学年获得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候选人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没有不及格科目;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生活俭朴; 7.本学年内未受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专业类选修课)无补考、重修现象、本学年出勤率达95%以上; 8.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市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500元;二等2800元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约占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5.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 无限制 | |
学校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一等奖:1000元 二等奖:800元 三等奖:500元 |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及各种劳体活动; 5.校内综合素质测评在70分以上。 | 一等奖:占学生总数的2%; 二等奖:占学生总数的3%; 三等奖:占学生总数的5%; | |
竞赛奖金 | 100-200000元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宏志奖学金 | 5000元 |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 6.入学成绩中语数英三科成绩总分排名在其所在省第一名; 7.大二学生:在原有宏志奖学金名单基础上,所学课程各科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无挂科;学生品行测评结果达70以上,在校无违纪处分者,可继续享受该项奖学金。 | 在有录取的贫困县中,到校报到的学生其入学成绩中语数英成绩总分排所在省第一名者(10个省共10人) | ||
学费减免 | 1.建档立卡、低保户家庭,每生每年减免学费1000元。 2.其他特困家庭,每生每年减免学费500元。 3.其他特殊情况酌情减免学费。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和学校举办的各项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积极上进,诚实守住,成绩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 5.学生本人或父母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6.必须积极参与校内外一定量的勤工助学活动。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18.5元/小时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无限制(贫困生优先) | ||
应急就助 | 不限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勤奋,积极向上;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5.由于家庭或本人的突发性变故等原因,造成学生在校生活无法保障或生活水平偏低。 | 无限制 | ||
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 | 2000元/人 |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4.特困人员毕业生; 5.双困学生(家庭困难、就业困难)。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