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943-886026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综合考评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以省资助中心划拨名额为准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综合考评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以省资助中心划拨名额为准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院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 | 一次性补助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拨付文件下达的拨付资金确定人数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级高校特困补助 | 一次性补助3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指标确定 | |
内地高校新疆籍困难学生资助 | 一次性补助266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为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学院在校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和书本费 | 每生每年5000元(其中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 | 省内高职(专科)院校正式注册学籍且正常在校就读的58个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1000元/人 | 满足以下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城乡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及残疾人个人;孤儿;特困人员;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500-2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寒暑假慰问金 | 500-2000元 | 1.一等国家助学金受助者; 2.品学兼优,无违纪违规行为。 | 在校生5% | ||
校内奖学金 | 学院励志奖学金 | 每年: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人数前30%者,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4.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在校生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单项励志奖学金 | 100-5000元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校园综治创安先进个人、校运会优秀集体及个人、文明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宿舍、应征入伍,以及在学术科技创新、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见义勇为、志愿者活动、思想道德、新闻采编等方面获得荣誉。 | 无限制 | ||
院长特别奖学金 | 500-2000元 | 1.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2.学习勤奋,各门功课成绩优异; 3.获得省级或国家级表彰; 4.在非常时期能挺身而出,弘扬社会正气,见义勇为,有突出贡献者。 | 无限制 | ||
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奖励 | 100-60000元 | 在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48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80个岗位 | ||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 | 正式入伍者1000元/人。 | 1.申请者为贫困生; 2.已报名审核通过或已取得入伍通知书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者。 | 无限制 | ||
注:各资助项目详细内容以学院具体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