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935-2618336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义务,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测》及学校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专业,勤奋好学,积极上进;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内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综合测评分名列本班排名前10%、本学院排名前10%以内;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义务,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测》及学校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专业,勤奋好学,积极上进;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综合测评分名列本班排名前20%、本学院排名前20%以内;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 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5%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3300元,分十个月发放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义务,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测》及学校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专业,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及格;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3%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职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特困生补助 | 3000元/每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甘肃省人社厅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000元/每人 | 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孤儿和特困人员中的困难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助力成长资助 | 学生技能竞赛奖励 | 国家A类: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500元,优秀800元;国家B类:一等1200元,二等1000元,三等800元,优秀500元;省级A类(国家C类):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省级B类:一等5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 | 本办法中学生技能竞赛系指由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包 括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及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学) 会、职教集团等举办的与学科、专业或教学关系紧密的学生技能 竞赛活动。 | 无限制 |
社会资助 | 何康奖学金 | 3000元/每人 |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学农、爱农,立志献身农业,愿意为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国家法令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 4.模范履行公民义务,通过年度综合测评。 | 根据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文件奖励名额奖励(11人) | |
大北农奖学金 | 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学农、爱农,立志献身农业,愿意为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国家法令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 4.模范履行公民义务,通过年度综合测评。 | 每年40人(一等4人,二等12人,三等2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