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939-320386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综合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三年级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居班级前 15%(含);二年级学生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居班级前 5%(含);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比例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配) | ||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 | 一次性发放500-1000元 | 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资金确定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2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400元;三等9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考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二、三年级学生人数的25%(一等15%,二等30%,三等55%) | |
文体优胜奖 | 600-3000元 | 本年度在省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 无限制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600-3000元 |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 无限制 |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600-3000元 | 本年度在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以第一作者署名的学术论文、调查报告、专著(译著)、创作绘画、摄影作品等在省(部)级报刊杂志发表、在省级出版社出版或以上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以第一发明人、制作人获得国家专利。 | |||
勤工助学 | 每月约24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3000—45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开水费补贴 | 30元 | 全体在校生 | 全体在校生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