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931-510799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三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122元/人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西藏籍学生免补资助金 | 6600元/人 | 西藏籍学生 | 无限制 | ||
李政道奖学金 | 5000元/人 | 指定学科成绩优异者 | 1人 | ||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 | 4000元/人 | 宁夏籍贫困家庭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党员春节慰问金 | 2000元 | 在贫困生库内的党员学生 | 不超过20人 |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列,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4.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不超过20%(一等2%,二等3%,三等15%) | |
单项奖学金 | 50-3000元 | 道德风尚奖: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收到县级以上比昂长得先进个人。 科技创新奖: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文体优胜奖:在体育和艺术类省级以上比赛中取得名次的学生。 | 无限制 | ||
路易·艾黎留学生奖学金 | 每人1000元/月,每年发10个月。 | 1.在校留学生; 2.学习成绩合格,无违纪违规现象; 3.获得此奖项不能参与其他奖项评选。 | 无限制 | ||
读书奖 | 1000元/人 | 1.思想端正,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2.勤奋学习,本学年各门功课考试成绩合格; 3.每学年在图书馆借阅纸质图书量不低于50册,且借阅与专业相关类图书比例不低于40%。 | 50人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不超过40小时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内学生。 | 约2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 每年立项“城院好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团队,每个团队支持1000元 | 1.项目团队成立一年以上;2.团队成员均为在校大学生;3.团队配备专业指导教师;3.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立项; | 约300个项目 | |
大学生公益实践项目资助 | 每年立项团属社会实践项目团队,每个团队支持1000—2000元 | 1.项目团队成立一年以上;2.团队成员均为在校大学生;3.团队配备两名带队指导教师;3.经校团委审核立项; | 约30个团队 | ||
社团活动经费资助 | 每年立项团属校园文化活动项目,每个立项社团支持500—1000元 | 1.学生社团成立一年以上;2.申报活动经校团委审核立项为当年团属校园文化活动立项项目;3申报活动; | 约20个活动 | ||
应征入伍、退伍奖励 | 入伍者4000元/人; 退伍者4000元/人。 | 应征入伍、退伍学生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