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871-67498391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8.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3800元;二等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非公费教育学生。 | 根据教育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全省共奖励1000人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高校全日制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全省共奖励3500人 |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每生每年代偿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时或毕业后3年内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实际申请给予资助,200-1000元 | (一)普通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因疾病、意外伤害、自然伤害、家庭灾祸等突发情况导致学习、生活困难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校级综合奖学金 | 一等综合奖学金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二等综合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三等综合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 |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模范履行公民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学院或学校行政处分或党团纪律处分。 (三)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基础学制内完成评选对应学年必修课程且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年级或班级)排名前 60%。 (四)按学校规定缴清学费住宿费或办理贷款、缓交手续。 (五)原则上依据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学生所学专业(年级或班级)排名进行评选。 (六)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一等奖学金名额为总参评人数的2%、二等奖学金名额为总参评人数的4%、三等奖学金名额为总参评人数的6% | |
学习进步奖 | 200元/人 | (一)上学年完成基本学制内必修课程,专业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或班级排名进步较为明显者。 (二)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总参评人数的3% | ||
德育单项奖 | 200元 | (一)原则依据上学年综合测评中德育测评中德育测评分在所学专业(年级或班级)排名进行评选。(二)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总参评人数的3% | ||
智育单项奖 | 200元/人 | (一)原则依据上学年综合测评中专业文化素质测评分在所学专业(年级或班级)排名进行评选。 (二)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总参评人数的3% | ||
体育单项奖 | 200元/人 | (一)上学年在校级体育竞赛方面表现突出且体育成绩综合评定得分在85分及以上;或长期坚持体育锻炼,为同学树立示范或榜样的学生。 (二)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总参评人数的3% | ||
美育单项奖 | 200元/人 | (一)上学年在舞蹈、歌唱、美术、文学、书法、绘画、征文、摄影等方面有特长,在校级各项相关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二)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总参评人数的3% | ||
劳育单项奖 | 200元/人 | (一)上学年认真完成劳动教育内容,积极主动参加校园劳动或志愿服务活动,且所在宿舍在学院或学校年度宿舍文化节中被评为“优秀文明宿舍”的学生。(二)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总参评人数的3% | ||
实践创新奖 | 200元/人 | (一)原则依据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中实践与创新素质分在所学专业(年级或班级)排名进行评选。 (二)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总参评人数的3% | ||
金点子奖 | 200元/人 | (一)上学年对学校发展建设提出有效建议并被学校采纳参考的学生,评选比例视实际情况确定。 (二)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无限制 | ||
大学生年度人物 | 5000元/人 | (一)在爱国奉献、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志愿服务、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较为突出,榜样示范作用明显; (二)优先考虑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 (三)原则上已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的大学生,若无新的突出事迹不再参评。 (四)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不超过10名 | ||
校内助学金 | 校级助学金 | 1200元/人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在校生(定向专业除外) | 总参评人数的4%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工作不超过40小时,资助金额不超过6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身体健康;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学有余力。 (四)工作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勤工助学协议,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 约500个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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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