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护理职业学院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3-87389018 023-87389028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1/3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约30% (一等5%;二等15%,三等1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低保或农村建档立卡学生,且学费收费标准高于8000元/年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总额不超过24000元 | 重庆市属高校或重庆户籍低保、建档立卡或零就业家庭应届毕业生,在重庆市扶贫重点工作区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就业满三年 | 无限制 | ||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 | 800元/人 | 特困学生、低保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学生突发家庭经济困难临时补助 | 一档3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1000元 | 1.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或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治疗费用巨大,超出家庭承受能力。 2.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海啸、干旱、洪涝等),致使家庭成员死亡或房屋完全垮塌无处居住等情况,无法维持基本支出或生活费用。 3.家庭或个人发生其他重大意外,产生重大损失。 4.因一些突发事件导致学生家庭经济出现临时性困难,在一定时期内,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导致学业无法正常进行的。 | 无限制 |
寒假(春节)返乡路费补贴 | 按学生申报路程的往返双程路费金额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医保补贴 | 75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慰问补贴 | 1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校级奖学金 | 每年:一等1200元;二等800元;三等600元 | 1.政治素质过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一学年内无补考科目;学年内必修课成绩平均分达到70分及以上; 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3;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文明素质和协作意识; 5.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 20%(一等5%,二等7%,三等8%) | |
专升本奖学金 | 800元 | 通过重庆高校“专升本”统一选拔考试,获得本科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3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1000-12000元 | 1.烈士子女, 免收全部学费。 2.父母均已去世,由其他亲属抚养的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减免50%或全部学费。 3.父母均已去世,无经济来源的社会散养孤儿,免收全部学费。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以支付全部学费,视情况酌情予以减免。 5.学校认为应该减免的,视情况酌情予以减免。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 | 3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