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1-63813595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或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七)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按安徽省教育厅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上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评选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中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八)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每年约5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约占在校生20%(一等10%;二等6%;三等4%) | ||
生源地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时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四)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级。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符合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视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 1、学生家庭特别困难,在校期间无固定生活来源,月生活费不足150元者。 2、学生家庭因受灾、下岗等原因发生的特殊生活困难。 3、学生因生病、突发性或恶性事故严重影响学生本人生活者。 | 无限制 |
贫困生走访慰问金 | 500元 | 二级学院暑期到贫困生家中实地走访。 | 在校生5%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200元;三等8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师范专业三等奖学金 | 按在我校学习期间每生每学年度400元标准发放。即本科4年1600元,专升本两年800元。 | 1、在我省从事教师职业的我校普高师范专业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不予发放)。 2、任教单位是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学校(不含教育咨询、培训机构)。 | 无限制 | ||
考研奖励 | 每生200元 | 考取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 |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记录; 4、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学有余力; 当年考试没有发生不及格情况及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 约46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学费 |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残学生、父母双亡学生、烈士子女。 2、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所在地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国家政策规定的减免项目。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学业奖助学金 | 张应友张陈雪娟奖学金1500元/人张应友张陈雪娟助学金1000元/人江博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元/人 国元证券奖学金3000元/人 国元证券助学金2000元/人 存勇励学金3000元/人 | 依据各社会资助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 | 依据各社会资助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