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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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资助对象: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在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和评审期间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评审学年度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在班级排名均位于前10%,获得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以上,同时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之一。 | 根据当年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资助对象: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和评审期间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5.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优秀。评审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均位于前25%,且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智育成绩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排名靠前。具体优先推荐顺序如下:①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均位于前15%者。②智育成绩班级排名位于前15%,综合测评班级排名未达前15%但位于前25%者。③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均未达前15%但位于前25%者。 | 根据当年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三个等次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 |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在籍注册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主要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并按照最高档次和标准给予相应资助。 | 根据当年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安徽省实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通过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或金融机构(安徽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我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每人一次性1500元 | 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等7类高校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200-400元不等,特殊情况可资助1000元-2000元。 | 学校为遭遇突发性、特殊性、临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特等奖学金:3000元, 一等奖学金:1200元, 二等奖学金:900元, 三等奖学金:500元。 | 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 评选条件: 1. 获特等奖学金的学生,智育测评、综合测评名次均位于班级学生数前3%以内,且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或良好以上); 2. 获一等奖学金的学生,智育测评、综合测评名次均位于班级学生数前15%以内,且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或中等以上); 3. 获二等奖学金的学生,智育测评、综合测评名次均位于班级学生数前25%以内,且无不及格课程; 4. 获三等奖学金的学生,智育测评、综合测评名次均位于班级学生数前35%以内,且无不及格课程。 | 特等奖学金0.5%, 一等奖学金4%, 二等奖学金6%, 三等奖学金10% | |
单项奖学金 | 每人每项300元 | 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 评选条件:1. 学习优秀奖: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年智育测评成绩位于本班级前三名,且学年内无补考和重修课程者(已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再重复申请此奖)。 2. 宣传活动奖:在国家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宣传学校,介绍并扩大学校影响者。 3. 科研活动奖:科研成果获有关单位奖励(表彰)者;学术论文在公开出版的有关刊物发表者(第一作者)或出版专著者;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拥有人须排前5名)者。 4. 学科竞赛奖:按《安徽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 创业活动奖:评选年度内创办企业或公司者(具有营业执照、法人资格);创业活动受到市厅级及以上部门发文表彰或被市厅级及以上媒体报道者。 6. 社会活动奖:为学校、社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重要影响并被采纳的;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成绩突出,先进事迹受到市厅级及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7. 文体活动奖:在市厅级及以上单位举办的文艺比赛中获奖励(表彰)者。参加重大体育赛事获奖励或表彰者按《安徽科技学院体育运动训练队集训补助及参赛获奖奖励办法(暂行)》执行。 8. 其他: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市厅级及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 无限制 | ||
农林、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元 | 农林类专业奖学金:获奖学生为我校农林类专业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学生。 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获奖学生为我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毕业后在安徽省内从事教师职业的本科学生。 | 无限制 | ||
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奖学金 | 根据获奖的级别和等次,1000元-10000元不等。 | 奖励对象:参加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竞赛项目的学生。 评选条件:根据获奖的级别和等次,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 | 无限制 | ||
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 | 每学年评选创新奖个人,分等级奖金1000-2000元/人;团队,分等级奖金3000-5000元/团队。创业奖个人,分等级奖金1500-2500元/人;团队,分等级奖金4000-6000元/团队。 | 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品格高尚; 3. 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创业,业绩突出; 4. 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经验分享或其他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宣讲活动; 5. 评选学年度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 每学年评选创新奖个人15名,团队8个。创业奖个人15名,团队8个。 | ||
勤工助学 | 每月40个小时的酬薪原则上不低于蚌埠市或滁州市的最低工资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标准,可上下浮动。 校内固定岗按月计酬,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强度,每月工作时间为20-30小时。固定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360元。 计酬体现绩效原则。考核合格工资全额发放,优秀等次每月按400元发放;考核不合格按每月工资80%发放工资。 校内临时岗位酬金发放标准为12元/工时。 |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 根据学校当年实际需求设置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额度由学校视学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审定。 |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七彩筑梦 | 每人每年1000元 | 资助对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自2019级开始实施)。 资助条件:每年“七彩筑梦”计划考核前10名。 | 每年评选出10名“励志之星”,进行表彰和资助(1000元/人)。 | |
校级求职创业补贴 | 500元/人 | 1、我校应届毕业生中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退补渔民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或校级贫困库中的毕业生。 2、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需满足:未申领过当年安徽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而且已经签约的贫困群体人员。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