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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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或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上学年获校优秀学生一等以上奖学金(含一等),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按安徽省教育厅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本科)、3.3%(专科)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在校生20%(本科)、22%(专科)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马鞍山市“两节”补助 | 根据学校学生困难情况而定 | 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 根据困难学生人数而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困难情况而定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特等2000元,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籍在校本专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年度无违纪处分,如上学年之前有违纪处分须已经解除。 3.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无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无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无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行为。 4.学习勤奋刻苦,学风端正,完成规定学分,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质测试达合格;完成各年级相应的“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 6.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及班集体活动,讲究卫生,爱护环境,按要求修满劳动课学时。 | 20%(特等1%,一等3%,二等6%,三等1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24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0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根据不同专业学费而定 | 根据政策规定和我校学生实际情况办理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宝钢优秀学生奖等社会资助项目 | 宝钢优秀学生奖:10000元/生,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根据不同项目具体要求而定 | 根据不同项目实际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