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72-2364375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用于奖励热爱国家,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行端正的优秀在校注册学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思想道德品行过硬,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含),综合表现优秀,评选学年内至少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1次; 2.讲文明、讲卫生,文明寝室建设突出,所在寝室内务达到三星级及以上且个人寝室内务得分在85分及以上; 3.社会实践表现突出,上学年内公益服务时间达到30小时及以上或取得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至少1项; 4.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党建、文体、团学活动,表现优异,荣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至少2项。体质测试达到良好及以上,体育成绩在80分及以上(体育课免修学生除外)。 | 每年以省里相关文件确定当年的评选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用于奖励热爱国家,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行端正的优秀在校注册学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综合表现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0%或至少获得校级(社会)奖学金及以上1次; 2.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建设,所在寝室内务达到二星级及以上且个人寝室内务得分在80分及以上。 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党建、文体、团学活动,表现优异,荣获学院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至少2项;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一学年中公益服务时间至少达到20小时或取得校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至少1项; 3.积极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荣获学院级三等奖及以上至少1项。 | 每年以省里相关文件确定当年的评选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以最新下发的通知为准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每年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确定的总人数和经费预算,按照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学生总数等因素进行分配。 | ||
国家助学贷款 | 以最新下发的通知为准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已取得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3.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于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要的基本费用; 4.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勤俭节约,不挥霍浪费,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5.学习刻苦,成绩较好,品德优良,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诚实守信,能严格执行贷款协议,无不良信用行为; 7.承诺向经办银行及时提供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以后的有关情况; 8.具有明确的贷款介绍人、见证人; 9.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以最新下发的通知为准 | 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以最新下发的通知为准 | 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以最新下发的通知为准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用于奖励热爱国家,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行端正的优秀在校注册学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综合表现优秀,学习成绩优异,至少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1次; 2.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建设,所在寝室内务达到三星级及以上且个人寝室内务得分在85分及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评选学年内公益服务时间至少达到30小时或取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至少1项; 4.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党建、文体、团学活动,表现优异,荣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至少1项,或者积极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荣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至少1项。体质测试达到良好及以上,体育成绩在80分及以上(体育课免修学生除外)。 | 每年以省里相关文件确定当年的评选名额。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学生医药补助 | 每年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学生申请情况确定补助金额 | 1.在籍在册全日制学生; 2.学生本人患有疾病且长期治疗或治疗费用较高; 3.在每年既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治疗费用。 | 无限制 |
“新春送温暖”慰问补助 | 每年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确定补助金额 | 经学校认定并在学校学生资助对象库中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每年根据在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确定。 |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 用于奖励热爱国家,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行端正的优秀在校注册学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等奖学金:智育分排名在班级前10%;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三,按排序依次评定,额满为止。 二等奖学金:智育分排名在班级前20%;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五,按排序依次评定,额满为止。 三等奖学金:智育分排名在班级前30%;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前十,按排序依次评定,额满为止。 | 一等奖学金为在校注册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3%;二等奖学金为在校注册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5%;三等奖学金为在校注册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8%。 | |
湖州市侨资企业商会奖学金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
永義奖学金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
九三学社爱心助学金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
爱心妈妈助学基金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
湖州市慈善总会救助金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
新宇奖学金 | 每年一次性奖励500元 | 1.全日制在籍注册的住校生,按时缴纳住宿费; 2.热爱公寓、热爱寝室,自觉遵守公寓文明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寝室建设工作,所在寝室内务达到三星级及以上且个人寝室内务得分在80分及以上; 3.学习认真,成绩合格,学年中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班级前50%; 4.积极参加公寓文明建设,参与文化活动,并取得相关荣誉或热心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协调,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表现突出。 | 每年20名 | ||
勤工助学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学生处每年根据学生申请人数和学校各部门需要的勤工助学岗位人数确定。 | ||
助力成长资助 | 学生创业奖励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
学生创新及技能竞赛奖励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
新生全日制专升本学习券奖励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
境外研学、境外实习、国内交换生资助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职补助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以学校下发最新通知为准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