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73-83646666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 (8)评选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按专业排名位于前10%(含10%)。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 (8)评选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 | 每年约180人 | ||
国家助学金 | 一档4000元;二档27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每年约600-700人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 (5)评选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评选学年无未解除处分; (6)评选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按专业排名位于前10%(含10%)。 | 每年约16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300-5000元 | 作为学院应激性临时资助手段,用于学习和生活中遇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形式有:冬衣补助,临时补助等。一般采用一次性补助形式,补助金额在300-5000元间,具体实施按《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大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执行。 | 无限制 |
就业补助 | 就业补助 | 500元/人 | 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就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且签定就业三方协议的,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1.特等奖3000元 2.一等奖1500元 3.二等奖600元 4.三等奖300元 | 1.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列所在班级前5%,所修课程平均90分及以上,单课成绩不低于80分(任选课除外)。 2.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列所在班级前20%,所修课程平均85分及以上(任选课除外)。 3.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列所在班级前30%,所修课程平均80分及以上(任选课除外)。 4.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列所在班级前40%,所修课程平均70分及以上(任选课除外)。 | 1.系学生人数的0.5% 2.同专业同年级学生数的4% 3.同专业同年级学生数的8% 4.同专业同年级学生数的18% | |
素质拓展奖学金 | 1.学习进步奖 2.科技成果奖 3.文体活动奖 4.公益活动奖 | 1.学习有显著进步,学习成绩较上学期提高的名次占班级人数的30%以上(如40人的班级,应较上学期提高12个名次及以上)者。 2.积极从事科研活动,科技成果在有正式刊号的报刊、学术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者。 3.积极参加或组织各类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并且没有无故缺勤记录,或者对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4.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在争创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社会实践等活动中业绩突出者。 | 1.不设比例 2.不设比例 3.全院学生数的3% 4.全院学生数的5% | ||
院长奖学金 | 4000元 | 奖励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或对提高学院办学声誉做出突出贡献的在校生 | 不设比例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6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每月有效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 | 学校设立一定的公益岗位,支持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健康有益的勤工助学活动,将勤工助学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资助办法和培养、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支持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顺利地完成在校学业。 | 无限制 | ||
学费补助 | 减免学费30%-60% | 适用对象为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工作积极,无违规违纪记录,一年中无重修科目的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金额为学生当年应缴学费(不含杂费)的30%至60%。具体实施按《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成绩优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补助实施办法》执行。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