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1-68791238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日制在读的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全日制在读的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特别困难3800元/人;一般困难2800元/人 | 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两档给予资助)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日制在读的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本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本市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出现临时困难或实际困难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临时困难或实际困难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等级奖学金 | 根据综合测评出的结果分等级(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 | 在我校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已办理正式注册手续的在校学生 | 按奖学金等级,占同年级人数的比例 | |
勤工助学 | 15元/小时 | 全日制在读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有自我解困意识的困难学生 | 根据各部门所需申报而定 | ||
学费减免 | 1500元/人 | 全日制在读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冬季伙食补贴 | 300元/人、100元/人 | 全日制在读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外地火车票 | 按照学生户籍地址情况安排 | 全日制在读学生(非上海市户籍学生) | 根据学校外地学生人数确定 | ||
冬季补贴 | 500元/人、200元/人 | 全日制在读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