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1-67722719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须获学院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者;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须获学院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者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一般困难2800元/年、特别困难3800元/年 |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国家助学金分档参考依据及奖励标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自我解困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须获学院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者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取得教师资格并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各系需要申请递交材料,开好评审会后决定补助 | 困难学生和家庭出现突发状况的学生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200元/人 | 春节期间留在学校的学生,家里比较偏远和外出打工的学生 | 按留校实际人数定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 | 认定困难学生才能申请勤工助学 | 根据学院部门需要实际情况分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学费(根据各系收费标准来申请减免) | 在校的困难学生和突发状况的学生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