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1-6710541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在籍全日制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申请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无论其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有权利申请“国家奖学金”。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一般困难330元人/月,特别困难350元人/月共两档,每年按10个月发放。 |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上海市奖学金是为激励在籍全日制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申请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学生,无论其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有权利申请上海市奖学金。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符合文件规定的毕业大学生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符合文件规定的毕业大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300-2000元 | 因家庭发生意外变故(如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其生活目前陷入困境者。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200-500元 | 所有寒假留校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校内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 在校学生 | 占参评学生人数3% 占参评学生人数10% 占参评学生人数17% | |
校长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10000 校长提名奖5000 | 在校学生 | 2名校长奖学金、3名校长提名奖 | ||
勤工助学 | 21元/时,工时不超过32小时/月,不超过8小时/周, |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 450 | ||
学费减免 | 一级减免:5000元 二级减免:2500元 三级减免:1500元 | 1.一级减免:5000元 1)孤儿; 2)烈士子女; 3)优抚家庭; 4)父母一方或者本人患重大疾病(癌症、尿毒症、精神病、白血病等); 5)重度残疾家庭(父母或本人); 以上参考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通过学校困难认定的学生。 2.二级减免:2500元 1)单亲(父母一方亡故,包括离异家庭中抚养一方亡故)且抚养子女人数多于等于2人的家庭; 2)中度残疾家庭; 以上参考标准,原则上必须是通过学校困难认定的学生。 3.三级减免:1500元 1)单亲(父母一方亡故,包括离异家庭中抚养一方亡故)抚养子女人数等于1人的家庭; 2)家庭中存在多子女上学(大于等于3个学生); 3)家庭经济出现意外困难等; 以上参考标准,原则上必须是通过学校困难认定的学生。 | 无限制 | ||
寒暑假困难学生走访 | 每人500元 | 申请过学生困难认定、特殊困难、三困学生 | 150人 | ||
绿色通道路费补助 | 300-500元 | 开学当天走绿色通道并出示贫困材料的学生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