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1-5021106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资助对象:全日制注册在读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6、评奖学年学校优秀学生特等或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资助对象:全日制注册在读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7、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8、具有自我解困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资助 | 国家助学金 | 特殊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800元,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3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800元。 | 资助对象:全日制注册在读本专科(含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当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8、具有自我解困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9、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资助对象:全日制注册在读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7、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8、具有自我解困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资助对象:本市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主要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3、毕业时自愿到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资助对象:本市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主要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3、毕业时自愿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4、就业当年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学校一次性给予补助500-2000元 | 资助对象:1、因家庭发生意外变故(如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致其生活陷入困境者;2、学生本人身患大病或遭受突发意外,家庭经济难以支撑,学习生活基本费用无法保证者。 主要申请条件:1、全日制注册在读本专科学生;2、品行端正、生活简朴,入校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受处分;3、申请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4、无高消费或抽烟、酗酒等行为。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学校一次性发放慰问金200元 | 资助对象:春节期间留校学生。 主要申请条件:1、全日制注册在读本专科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特等奖学金8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 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主要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3、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勇于创新;4、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身心健康;6、未解除处分的学生不能参评。 | 特等奖学金占学生数0.3% 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数3% 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数6% 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数10% | |
单项奖学金 | 自强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 社会实践奖学金: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文体竞赛奖学金:100—500元; 科技创新奖学金:100—500元; 考研奖学金: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 基层就业奖学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5000元,三支一扶500元 | 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主要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3、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勇于创新;4、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身心健康;6、未解除处分的学生不能参评。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 | 优秀个人10000元 优秀集体20000元 | 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主要申请条件:1、在相关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2、遵守校纪校规,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文化素质和健康向上的身心素质,符合技能突出、守信担当和国际化的人才特征和发展要求。 | 无限制 |
勤工助学 | 根据实际工时,按月结算,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工资标准13元/小时起 | 资助对象:全日制注册在读本专科(含高职)学生。 主要申请条件:1、学有余力,上一学期无重修课程,能利用课余时间上岗;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上一学期没有受过纪律处 分。 | 410人 | ||
学费减免 | 按照当年部门预算安排及申请人实际情况,其中烈士子女、孤儿为全额学费减免,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减免额度为每人3000元/学年 | 资助对象:全日制注册在读本专科(含高职)学生。 主要申请条件:1、全日制注册在读本专科学生;2、品行端正、生活简朴,入校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受处分;3、申请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4、无高消费或抽烟、酗酒等行为;5、当前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