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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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8万元/生/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0.5万元/生/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及以上在校生人数的4.5%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个等级: 一等0.43万元/生/年; 二等0.33万元/生/年; 三等0.23万元/生/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在校生比例的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日制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在黑龙江省高校就读并到黑龙江省边境县就业3年毕业生或到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3年的全日制低保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黑龙江省高校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 按照高校所在地市物价指数确定时限和补贴标准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学生)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人群 | 按照特殊困难实际学生人数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一等5000元 二等2000元 三等1000元 |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体育、文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集体工作; 6.评奖学年内无不及格、无补考、无重修(含网课); 7.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 8.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者,以总评成绩按专业排名,等级、名额依当年下达的评选指标确定; 9.总评成绩排名应在评选比例范围内,如评选比例内涉及不符合参评条件者,即取消评奖资格且后序排名人员不予递补; 10.其他条件请入学后详细参阅本校《学生手册》。 | 13%(一等1%,二等3%,三等9%) |
学习进步奖 | 300元 | 1.凡注册在籍学生,除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者之外,学习成绩取得明显进步,符合第五条规定者可获得学习进步奖。 2.凡在一学年内学习成绩在班级的排名次序,比上一学年的排名次序上升十个名次以上者,可获得学习进步奖。 3.其他条件请入学后详细参阅本校《学生手册》。 | 符合要求即评选奖励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5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0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国家级项目获奖:500-10000元 省级项目获奖:300-5000元 | 具体项目及分类入学后详细参阅《学生手册》。 | 无限制 | |
校友奖学金 | 1000元 |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体育、文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集体工作; 6.评奖学年内无不及格、无补考、无重修(含网课); 7.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 8.优秀学生干部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9.不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 每学年评选20人 | ||
新生“爱心大礼包” | 价值约200元生活物资 | 家庭经济困难入学新生。 | 提供180份 | ||
新生“爱心冬装” | 价值约500元/件品牌羽绒服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部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入学新生,生活俭朴。 | 约120件 | ||
新生入学“爱心行李” | 价值约350元学生行李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入学新生。 | 5套 | ||
爱心车票 | 省外生源:300元/人 省内生源:1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部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 省内外各计划50人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