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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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一、申请学生应该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年限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的第2年; 3、在入学第2年至第5年的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 三、学习成绩 1、智育成绩(基础分)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三名(即第一、第二、第三);达到入选资格后,以智育(基础分)成绩先后排名。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7%,每年约35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选学生必须在学校贫困生档案内。 3、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基础分)或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位居专业前50%。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5%,每年约7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选学生必须在学校当年贫困生档案内。孤儿、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在资助等级上可予以重点照顾。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应为学校当年的特困生。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2%,每年约4600人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黑龙江省基层就业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上限0.8万元/生/年,研究生上限1.2万元/生/年 | 在黑龙江省高校就读并到黑龙江省边境县就业3年毕业生或到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3年的全日制低保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大庆市(或秦皇岛市)求职创业补贴 | 大庆市1000元/人;秦皇岛市2000元/人 |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 6、特困毕业生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王涛英才奖学金 | 10000元/人 | 1. 在三年级本科生中评选。 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大学二年级体测成绩达到75分以上;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威望高,能够带领同学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开拓能力强,为学校学生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4.学习勤奋刻苦,认真钻研,成绩优异。综合测评基础分名次及综合测评名次均在本专业年级的10%以内,国家外语四级成绩568分以上(或六级成绩425分以上),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没有不及格(及补考)现象。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成果突出,获市级以上奖励。 | 1人 |
中国石油奖学金 | 6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义务支教、文艺体育等活动; 3. 热爱石油事业和所学专业,具有为祖国石油事业而献身的精神; 4. 各院报送的参评学生中,贫困学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60%;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测基础分(智育)成绩、综测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5%,贫困学生的智育和综测排名均放宽至前30%; 6.今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中国石油奖学金。 | 51人 | |
孙越崎奖学金 | 1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上一学年智育、综测成绩均位于专业前10%; 4. 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体育锻炼,具备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 | 3人 | |
建晟奖学金 | 1000元/人 | 1.受益对象:东北石油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地球科学学院及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贫困本科生 2.家庭贫困、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具有正义感、愿意帮助别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望;对国家、社会具有高度责任感、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3.学习成绩绩点或综合测评排名均处于本班前30% 。 | 30人 | |
张磊奖学金 | 2500元/人 |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 2. 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勇于面对挫折,坚持逆境成才。 3. 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全面发展。 4. 孝敬父母、感恩社会、 团结同学。 5.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6. 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专业前50%的在校贫困生。 | 20人 | |
中国海油助学金 | 5000元/人 | 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的在校本科生; 2、申请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满足求学需要; 3、申请者在申请学年内未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上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期末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即没有补考和挂科(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享受政策后没有补考和挂科即可)。 5、遵守校规校纪,上学年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 20人 | |
天使助学金 | 300-2000元/人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选学生必须在二级院贫困生档案内。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数量控制在全校学生人数的1%以内 | |
宁夏燕宝助学金 | 4000元/人 | 1.宁夏地区14个县区、8个乡镇的在校生; 2.无退学、休学、违纪、处分等情况 | 燕宝基金会核定 | |
新疆协作计划助学金 | 100-4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选学生必须在二级院贫困生档案内。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新疆籍本专科在校贫困生 | |
校内资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3000元,一学年不超过5000元 | 1.学生本人或家人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个人经济来源受到重大影响,需要特殊治疗,但家庭经济困难以致无力承担; 2.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又遭遇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袭击等,个人经济来源受到重大影响,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证; 3.遭遇其它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确需资助者。 | 无限制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6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0-15元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3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100%减免、50%减免或30%减免。 | 1.100%减免。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全额减免学费的学生; 2.50%减免。优抚家庭子女、家庭中父亲或母亲有伤、亡、残、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支付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3.30%减免。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或学生本人患重病,无力支付全部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数量控制在全校学生人数的2‰以内 | |
优秀新生奖学金 | 每年:特等5000元;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学校依据学生的入学成绩、各省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人数而定 | 理工类考生高考成绩在省内前100名、文史类考生高考成绩在省内前50名的,可获得特等奖,奖励人数不限;学校根据学生的入学成绩及各省的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进行全面衡量,确定一、二、三等奖的获奖学生名单。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400元 | 1.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的第二年;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每门必修课及限选课无补考、重修;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锻炼达到国家标准; 6.参加社会工作,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 1.一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4%; 2.二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6%; 3.三等奖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16%。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