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31-85541038、85541073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内专业(班级)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均不低于前2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5%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约占在校生20% (一等约4%;二等约12%;三等约4%)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奖励金额4000元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学年内专业(班级)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不低于前30%的在校学生 |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分两档,一般困难补助最高1000元,特殊困难补助最高2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寒假返乡路费 | 省内最高200元,省外最高1000元 |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中特别困难的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普通奖学金 | 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本学期内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18%(一等3%,二等5%,三等10%) | |
技能竞赛奖学金 | 奖励金额300-3000元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体艺奖学金 | 按照项目名次积分,积分兑换相应奖学金 | 在校学生参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体育、文艺等比赛获得名次的 | 无限制 | ||
贡献奖学金 | 奖励金额500-2000元 | 在校学生获得国家、省级、市级荣誉称号 | 无限制 | ||
困难学生升学奖学金 | 奖励金额1000元 | 1.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 2.参加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考试且被本科院校正式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每个岗位每天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且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中;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学费全额、半额减免 |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来自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3.父母重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身患重病且正在治疗之中; 5.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者。 | 无限制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