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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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互助,生活俭朴; 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每学期均获二等(包括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且每学期学生基本素质测评均达到85分以上。 | 以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指标为准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互助,生活俭朴; 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连续两次获得三等(包括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且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为优良; 5.须为我校界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单亲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 以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指标为准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48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39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4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互助,生活俭朴; 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上一学年内学习成绩合格(无不及格课程),且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为及格; 5.须为我校界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单亲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 以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指标为准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根据学生实际需要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按学生实际情况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互助,生活俭朴; 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每学期均获三等(包括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且每学期学生基本素质测评均达到75分以上; 5.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单亲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 全省共奖励2000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遭受重大家庭变故;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按学生实际情况 |
寒假返乡路费补助 | 按家庭所在地分等级补助,最高补助400元 | 经学校认定的特殊困难等级学生 | 按困难等级和家庭所在地 | ||
家庭经困难新生入学生活补助 | 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 | 根据各学院报到新生实际情况 | 按学生实际情况 | ||
毕业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补助 | 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 主要包括建档立卡、最低生活保障、孤儿、残疾等特殊困难等级应届毕业生 | 按困难等级和学生实际情况 | ||
特别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 | 孤儿、残疾和重大疾病学生 | 按学生实际情况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补助 | 每生500元 | 慰问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家庭 | 每年约100人 |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每生5000元 | 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文化素质和健康向上的身心素质,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习成绩优秀,入学以来均获得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达到85分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公益事业,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3篇(含3篇)以上,且该文章可在中国知网、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党报理论版检索; 3.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前3名)并获奖; 4.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出独到的见解和方案,对学校的教学改革与管理、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者(经校长提名); 5.参加重大国内外交流、竞赛活动,为国家或学校赢得良好声誉,一般指取得证书,或被新闻媒体报道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 6.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取得荣誉证书或科技发明获得专利者; 7.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 | 不超过在校生人数2.5‰, | |
优秀毕业生奖金 | 每生500元 |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思想品德鉴定为优秀等级; 3.勤奋学习,成绩突出,在校期间曾四次(含四次)以上获得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累计2次(含2次)以上获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相当的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或在社会实践中为学校争得过荣誉,或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 约为学校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总数的5% | ||
优秀学生干部奖金 | 每生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靠近党的组织,学生学年思想品德测评为“优秀”。 2.模范遵守政府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热心社会工作,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有理想、讲奉献,集体主义观念强,所负责的社会工作业绩突出,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勤奋刻苦,各科成绩平均70分以上,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4.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能够正确掌握有关学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无失误。 | 约为学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在校生总数的3% | ||
三好学生奖金 | 每生300元 |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党、团组织和班委会交办的工作;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力争先进,创文明活动中成绩突出,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测评分为“优秀”。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认真,能独立思考,注意综合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课余学术活动,学习成绩优良,在学年内连续获得过三等(含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病残学生除外)。 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前十名以内。 | 约为学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在校生总数的5% | ||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每生每学年1500元,二等每生每学年1000元,三等每生每学年600元。 |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各科成绩合格;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学期课程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2.5(含2.5)以上,各门课程考试合格,无补、缓考(因代表学校参加重大竞赛、交流等活动等原因缓考者除外)或重修者; 2.积极参加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自觉进行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有缺陷的人除外); 3.学期基本素质测评思想品德测评及身心测评合格; | 奖励面约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5% | ||
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 每生每项300元 | 1.学习标兵奖:学年内课程平均成绩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两名(专业人数50人以下排名第一)者。 2.精神文明奖:在社会生活中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或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举止文明,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尊敬教师,团结同学等事迹突出、受到表彰者。 3.志愿者服务奖: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反响较大或受到省市及以上表彰者。 4.社会实践优秀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者;积极参加社会调研活动,调查报告获省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者;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取得较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者。 5.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奖:面对困难、挫折自强不息,勤奋上进,学业有成,成为学子典范者。 6.文艺活动奖:平时积极参加各项文艺活动表现优秀同时在学校或省市级组织的大型文艺活动中贡献突出或组织工作优秀者。 7.体育活动奖:平时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表现优秀,同时在学校或省市级组织的重大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贡献突出或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 每年奖励约1000名 | ||
先进班级奖金 | 每班1000元 | 1.全班同学都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学年班内无违反校纪校规(含通报批评)者。 2.学习目的和态度: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勤奋好学,团结互助,尊师爱校,能积极主动配合教师的正常教学活动开展,任课教师评价好。 3.全班同学在形成优良学风过程中学习成绩提高,学习效果显著,在学年内各门课程考试优良者占全班人数60%以上,累计不及格人数不超过全班人数的15%。 4.全班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勤率高(学院记载)。 5.全班每学期组织公益劳动两次以上且出勤率高(学院记载)。 6.全班同学积极锻炼身体,参加课余锻炼的同学比例高,体育达标率在80%以上,每学期早操出勤率达到90%。 7.全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规范、准确、公平合理且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在学院中名列前茅。 8.班级事迹材料及工作档案材料齐全。 | 奖励面约为学校班集体总数的10% | ||
文明寝室奖金 | 每生100元 | (一)寝室文化 1.寝室同学团结一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助友爱,有集体荣誉感; 2.寝室布置简洁明亮,具有一定的文化特色,兼有个性化及健康积极向上的氛围; 3.寝室内张贴字画健康向上,具有高尚的情操和时代精神。 (二)寝室风气 1.政治风气浓。寝室全体成员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关心国家大事、关心改革开放、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2.学习氛围好。寝室全体成员学习勤奋刻苦、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3.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4.寝室生活健康丰富,不沉迷电脑、网络游戏,在每周日至周四晚10点以前寝室成员不玩电脑、网络游戏,不在宿舍酗酒、赌博、吸烟、打麻将等; 5.遵守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规定作息时间,按时归寝、熄灯就寝。 (三)寝室卫生 1.寝室建立并坚持卫生值日、检查制度; 2.寝室清洁卫生。室内清新、无异味;地面清洁,无垃圾;墙面整洁,无蛛网;门窗明亮,无灰尘; 3.寝室整齐有序。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主要包括地面物品,卫生洁具,阳台悬挂衣服等;书桌无杂物,书籍、电脑放置整齐有序;床面平整,床上用品叠放整齐。 | 每年约奖励100人 | ||
十佳大学生奖金 | 每生5000元 |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思想道德品质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学习刻苦努力,参评学年内连续两次获得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公派留学生由所在学院根据在校期间成绩及国外成绩予以推荐);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6.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省、市、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各种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7.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 每年奖励十名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4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是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 约3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费标准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 | 按学生实际情况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