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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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国家划拨名额评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当年内思想道德素质定量考核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 5.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上一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国家划拨名额评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人均3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国家划拨名额评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4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划拨名额评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 | 1.学生本人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主要负担学生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因故失去劳动力或亡故,致使学生无法正常生活学习;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每年:校长:2000元;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本学年内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思想道德素质定量考核成绩中等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优秀奖学金要求本学年内所修各门课程成绩及格;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质测试成绩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达到校内规定的及格线。 | 23%(校长1%,一等5%,二等7%,三等10%) | |
精神文明奖学金 | 300元/人 | 在思想觉悟、品德修养、集体观念、社会公德、团结互助、遵规守纪及参加各类学生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 参评奖学金学生总数的5% |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300元/人 | 在学生社会工作及学生活动中有突出组织表现的学生。 | 参评奖学金学生总数5%; |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300元/人 | 在各级学科或科技竞赛、科技发明、学术论文、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 参评奖学金学生总数的4% | ||
文体活动奖学金 | 300元/人 | 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 参评奖学金学生总数的3% |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300元/人 | 在社会实践及社会服务方面有优异表现的学生。 | 参评奖学金学生总数的3% | ||
优秀班级 | 1000元/班 | 班级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学,积极开展工作,班级风气正,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前列,体质测试成绩合格,班级学生本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班级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所在寝室未优秀寝室。 | 班级总数的10% | ||
优良学风班 | 500元/班 |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纪律严明,班级学生本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学习活动活跃,学习效果显著,全班学生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前列。 | 班级总数的10% | ||
优秀学生社团 | 500元/个 | 在学校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有完备的社团管理制度,章程,机构健全,定期开展社团活动,主题新颖,内容健康。 | 社团总数的10% | ||
优秀寝室 | 200元/个 | 精神文明好,内务卫生好,遵纪守法,寝室成员本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爱护公物,寝室成员自觉节约水电,无损坏公物,违章接电用电和浪费水电现象,学习风气好。 | 寝室总数的2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1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4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学费的50%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遭遇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无力支付当年度学费者; 5.其他特殊原因者。 | 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2% |